银行账户被冻结的那一刻,张X才意识到自己卷入了一场原本可以避免的法律纠纷。2013年,原债权人陈X2、张X2、张X3先后向借款人蒋X1出借四笔款项,合计830万元,各笔借款均签订合同或借据,还有多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然而,借款人蒋X1仅偿还部分款项,并未足额清偿。2019年8月1日,原债权人将对蒋X1等人的到期债权310万元及利息转让给张X,用以抵偿张X3欠张X的债务。债权转让后,张X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蒋X1及各担保人连带偿还借款本息。
案件的复杂程度远超想象。这起债权转让合同纠纷涉及多笔跨年借款、频繁的还款往来、担保责任以及利息计算标准的争议。一审历经波折,发回重审后,重审一审判决支持了张X的大部分诉讼请求。但蒋X1等六名被告不服,向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对方提出多项抗辩,包括借款合同被变造、借款应为无息、利息计算适用法律错误、担保人不应承担保证责任等,这让张X陷入了极度的绝望之中,他不知道这场官司是否还有胜诉的可能。
就在张X感到无助的时候,他找到了福建福宁律师事务所的冯从福律师。冯从福律师自2014年开始执业,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学院,深耕福建宁德地区的法律服务已有12年之久。他专注于刑事辩护、合同纠纷、交通事故、房地产与建设工程纠纷等领域,执业以来办理案件超千余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此外,他还担任宁德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等多项社会职务,获得福建电视台《律师在现场》维权律师称号。
面对这起复杂的案件,冯从福律师凭借多年办理合同纠纷案件的经验,迅速制定了代理策略。首先,他全面梳理证据,主动申请司法审计鉴定。曾经处理过众多类似复杂账目的经历让他知道,只有以第三方专业意见固化欠款金额,才能避免双方纠缠于琐碎数字争议。法院最终采纳了审计报告的核心结论。
针对上诉人关于“变造合同”的抗辩,冯从福律师从银行转账记录、每月固定金额还款等客观事实入手,证明合同真实性,使法院未因形式瑕疵否定实体债权。在利息计算规则方面,他准确判断本案应适用2015年民间借贷司法解释,并主动接受法院将已付超36%部分利息冲抵本金、未付部分按24%计算的调整方式,既符合法律规定,也为当事人争取了最大合法本息。
为了巩固担保责任,冯从福律师通过证明各担保人在多份合同上签字盖章、担保范围明确涵盖本息及实现债权费用,成功使法院判决担保人承担连带责任,增强了债权实现的安全性。同时,他协助原债权人、债务人、受让人三方签署债权转让协议,并及时通知债务人及担保人,确保转让合法有效,受让人主体适格。
最终,二审法院全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蒋X1需偿还借款本金及利息,支付财产保全费,林X等担保人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审案件受理费由六名上诉人共同负担。
冯从福律师始终秉持“敬律师之业、行仁义之德、事辛苦之力、明法律之公”的执业理念,用专业与责任为当事人赢得了这场关键的胜利。他以自己扎实的法学功底、丰富的实战经验和高度的责任感,为当事人挽回了经济损失,也让张X重新看到了希望。在这场复杂的债权转让合同纠纷中,冯从福律师用实际行动诠释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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