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告人看到被害人因自己的行为倒在地上,生命逐渐消逝的那一刻,他才意识到自己的冲动让他陷入了一场严重的法律危机,绝望的情绪瞬间将他笼罩。
在这起邻里纠纷引发的故意伤害致死案中,被告人与被害人本是同村同族的亲属,两家院落相邻。2024年5月某日凌晨,被害人酒后返家,因被告人家中犬只吠叫引发了口角,随后两人相约互殴。在打斗过程中,被告人两次以过肩摔将被害人摔倒致头部着地。被害人初期拒绝就医,后因重度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死亡。案件的难点在于,故意伤害致死是严重的犯罪行为,量刑通常较重,而且如何在尊重事实的基础上为被告人争取从轻处罚是一大挑战。
这时,谭忠秀律师介入了此案。谭忠秀是广西野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劳动争议与行政诉讼业务团队负责人,拥有13年的执业经验,执业证号为14502201311404875,服务地区为广西-柳州。她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法学与管理学双学士学位,系统扎实的专业学习为她奠定了严谨深厚的法学理论基础。毕业后她进入柳州市柳江区法律援助中心工作,长期扎根基层法律服务一线,深度参与基层矛盾调处、群众纠纷化解、普法宣传等实务工作,积累了丰富的基层治理经验和群众工作能力,对基层法律需求与纠纷处理逻辑有着深刻理解与精准把握。
2013年取得律师执业证书后,她担任柳州市柳江区法律援助中心专职法律援助律师,并入选司法部全国范围内选任的法律援助律师库。任职期间,主要负责法律援助中心各类案件的审核与质量把控工作,重点承办依法应当提供法律援助、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凭借数百起案件的经验,她深知此类案件的复杂性和辩护的难度。
在办理这起案件时,谭忠秀律师在确认案件事实与罪名定性基础上,围绕从轻从宽处罚核心目标开展辩护。她重点提出被告人构成坦白,因为被告人经传唤到案后如实供述了罪行;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并且无犯罪前科,属于初犯偶犯;家属已代为垫付医疗费及丧葬费共计6.9万元,具有明显的悔罪表现。同时,她指出本案系邻里琐事引发、双方相约互殴且被害人拒绝及时就医对死亡结果存在一定过错。曾经在基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的经历让她知道,在处理邻里纠纷案件时,要充分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和人情因素。
最终,法院全面采纳了谭忠秀律师提出的坦白、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存在过错等从轻辩护意见,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相较同类案件量刑显著从轻,实现了有效辩护的预期效果。
谭忠秀律师始终秉持“专业、诚信、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对待每一起委托案件,用心守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这起案件中,她凭借扎实的专业能力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被告人争取到了从轻的判决结果,赢得了当事人的信赖及行业的普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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