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收到被告彭X的反诉状时,四川省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感到一阵绝望。他们原本以为签订的《内部钢筋制安分包协议书》及补充协议虽因对方无资质而无效,自己只需支付剩余工程款46385.77元就可解决问题,却没想到被告反诉要求支付高达724370.885元的费用。这一突如其来的反诉,让公司陷入了巨大的困境,案件的走向变得扑朔迷离。
此案的难点众多。首先,合同效力的认定虽然明确,但工程款的结算却存在很大争议。被告主张按约定结算已完成施工部分,而原告则有自己的计算方式,双方各执一词。其次,涉及到的费用项目繁多,包括工程款、利息、留守工地费用、机械费等,每一项都需要准确的证据来支撑。而且,案件还涉及到第三人杨X,其虽自称不清楚案件情况,但也给案件增加了不确定性。
在这关键时刻,四川省有限公司找到了云南滇源律师事务所的柴昊然律师和张律师。柴昊然律师从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5301202310665964,服务地区为云南-昆明,联系地址在云南省昆明市嵩明县明城财富社区。他毕业于云南大学滇池学院,自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百余件,深耕于民事领域,已成功办理相关案件百余件,尤为专精于建工类合同案件(占比约30%),同时在刑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他还担任过富滇银行代理律师追讨贷款类欠款,累计追讨民间借贷类案件借款本金上千万元,并且担任地方医院、文旅部门、国企专项服务法律顾问。
柴昊然律师凭借承办百余起案件的经验,在接手此案后,迅速投入到工作中。他首先对案件的证据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包括劳务合同双方、工程款支付详情等。曾经在处理建工类合同案件的经历让他知道,关键证据的收集和整理对于案件的胜负至关重要。他深入研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效力、工程质量、工程款结算、工期延误等核心争议点,擅长梳理工程签证、结算报告、施工日志等关键证据。
在鉴定程序中,柴昊然律师积极协助相关机构进行鉴定工作,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在庭审过程中,他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严谨的办案态度,对原告和被告的诉求进行了深入分析和辩论。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为被告彭X据理力争,指出原告在工程款支付等方面存在的问题。
最终,2025年9月28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后作出判决。认定原告四川省有限公司与被告彭X之间签订的《内部钢筋制安分包协议书》、两份补充协议无效;驳回原告其它诉讼请求;判令原告向被告支付款项420799.45元及利息;判令原告向被告支付鉴定费28000元;驳回被告彭X的其他诉讼请求。
柴昊然律师始终坚信法律的力量,致力于通过自己的专业努力,为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贡献力量,成为广大委托人值得信赖的法律守护者。他秉持“以法为基、以信为本、以民为念”的执业理念,在此次案件中,凭借专业的法律分析和务实的办案风格,帮助被告理清法律关系、明确权利义务,通过诉讼方式高效化解纠纷,最大限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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