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李某某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被江苏省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盗窃罪提起公诉,一场关乎其自由与未来的法律危机降临。
李某某原本平静的生活被这突如其来的指控彻底打乱。当收到起诉书时,他陷入了极度的绝望之中。一方面,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看似确凿,自己出借银行卡并协助取现,还非法占有银行卡内资金,他深知这些行为的严重性;另一方面,一旦罪名成立,面临的将是漫长的牢狱之灾,这对他的家庭和未来无疑是毁灭性的打击。案件的难点也十分突出,涉案资金流水复杂,上下游犯罪关联众多,要为其进行有效辩护并非易事。
在这绝望时刻,李某某找到了山东科圣律师事务所的王永强律师。王永强律师自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为13704201810020851。他毕业于山东大学,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700余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有500余件,尤其专精于传统普通刑事辩护,对案件定性、证据审查、量刑辩护均有成熟实操经验。
接受委托后,王永强律师第一时间启动辩护工作。他秉持“勤勉尽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务实高效,为社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的执业理念,全流程把控案件节奏。凭借承办500余起刑事案件的经验,他深知全面了解案件细节的重要性。于是,他多次会见当事人,全面核实案件细节,充分听取当事人的供述与辩解。同时,完成全案卷宗的阅卷工作,逐一梳理涉案资金流水、当事人行为参与度、上下游犯罪关联等核心证据,精准锁定案件的辩护要点与突破口。
针对两项罪名,王永强律师分别制定了针对性辩护策略。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他明确提出,当事人在共同犯罪中仅提供银行卡、配合取现,起次要、辅助作用,依法应认定为从犯;同时当事人到案后始终如实供述罪行,具有坦白情节,依法可从轻处罚。而在盗窃罪方面,他重点强调,当事人在案发后已全额退缴全部赃款,未给被害人造成任何实际经济损失,社会危害性显著降低,具备酌定从轻处罚的核心情节。
为了最大化落实从宽政策,王永强律师向当事人全面、细致释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法律规定与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诉讼程序。曾经处理众多类似案件的经历让他知道,积极缴纳罚金是展现悔罪态度的重要方式,于是他协助当事人足额缴纳罚金,为法院从轻处罚、适用缓刑筑牢事实基础。
在整个办案过程中,王永强律师全程与司法机关保持高效沟通。在审查起诉与审判阶段,多次与承办检察官、法官当面沟通案件情况,提交完整的书面辩护意见,全面阐述当事人具备的各项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同时结合当事人无犯罪前科、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较轻的情况,明确提出对当事人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请求。
最终,苏州工业园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全面采纳了王永强律师的辩护意见,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李某某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暂扣于公安机关的赃款依法予以发还。
本案中,王永强律师凭借扎实的刑事辩护功底与细致的办案工作,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缓刑的判决结果,避免了当事人被收监执行实刑,最大程度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取得了当事人高度认可的辩护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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