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账户迟迟没有执行回款到账的那一刻,王X才意识到自己陷入了一场艰难的执行困境。在与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中,法院虽已判决,但被执行人却未履行义务。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也未发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还裁定终结了本次执行程序。这让王X多年的心血和投入可能付诸东流,他感到无比绝望,不知道该如何挽回自己的损失。
在王X几乎要放弃的时候,他找到了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的韩蕊律师。韩蕊律师于2022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她毕业于沈阳师范大学,是硕士研究生学历。在从事律师工作前,她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过,有着较为丰富的刑事法律工作经验,同时她还是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团队负责人以及郑州市律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
接手案件后,韩蕊律师仔细研究了案件的每一个细节。曾经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的经历让她知道,对于这类执行案件,关键在于找到突破点。王X申请追加该公司股东申X为被执行人,理由是申X未实缴出资且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韩蕊律师凭借承办众多案件的经验,注意到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案件中,股东财产是否独立是一个重要的审查点。
她开始收集各种证据,深入调查申X的财产情况以及公司的财务状况。在调查过程中,遇到了诸多困难,比如公司财务资料不完整、申X不配合等。但韩蕊律师没有退缩,她通过合法的途径,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获取了大量有用的信息。
在庭审过程中,韩蕊律师运用自己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诉讼技巧,清晰地阐述了王X的诉求和理由。她指出,被执行人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而申X作为唯一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应当追加申X为本案被执行人。
最终,法院经过审查认为韩蕊律师的观点合理合法,裁定追加申X为本案被执行人。这一结果让王X看到了希望,他多年的债权终于有了实现的可能。
韩蕊律师秉持“以法为盾,以理为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始终将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她注重与客户的沟通和交流,深入了解客户的需求和诉求,为客户制定个性化的解决方案。在这个案件中,她用自己的专业和负责,帮助王X解决了难题,维护了客户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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