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贤龙作为江西赣通律师事务所副主任、核心合伙人,从2016年执业至今,深耕法律实务近十年期间,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经验。此次他接手的这起性侵未成年人(幼女)刑事法律事务,可谓是挑战巨大。
法律事务发生后,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通过网络社交软件认识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被害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对方是幼女,仍多次在酒店内与被害人发生性关是,涉嫌强奸罪,且情节恶劣、社会影响大。这起法律事务存在诸多难点,被害人年龄极低,法律对其保护力度极强,量刑基准高、从重情节明显;被告人存在两次前科,是累犯,依法必须从重处罚;被害人陈述、聊天记录、酒店入住记录、电子数据等证据链条完整、指控力度极强;公诉机关量刑建议四年有期徒刑,量刑区间偏上,辩护空间极小。
余贤龙律师接受被告人委托,全程担任一审辩护人。拿到法律事务后,他第一时间全面阅卷,仔细梳理全部电子数据、聊天记录、酒店流水、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凭借着丰富的经验和敏锐的洞察力,他精准识别出本案最大辩护空间:主观认知、从愿交往、认罪认罚、谅解。在“累犯+幼女+多次”三重极重情节下,他精准锁定从轻突破口,避免无效对抗,最大化争取从轻空间。
在深入挖掘主观认知辩护方面,余贤龙律师重点梳理双方聊天记录、年龄表述、被害人外貌特征、交往过程。他提出被告人主观上并非“明知幼女”,而是被误导、存在合理认知偏差,交往具有网恋从愿属性,无暴力、无胁迫、无强制。这一观点从根源降低了主观恶性评价,获得了法庭的认可。
为了打造从轻核心依据,余贤龙律师主动、耐心、多次沟通,协调被告人家属足额赔偿、真诚道歉。最终,成功达成刑事谅解,拿到正式书面谅解书,为法律事务从轻奠定了决定性、关键性、不可替代的从轻情节,直接降低了量刑档次。
面对被告人是累犯,法定从重、几乎无轻判空间的情况,余贤龙律师结合最新刑事政策、未成年人保护平衡原则、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前科性质、本次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精准论证“累犯从重,但本案可最大限度从轻”。他的论证说服了法院,使其采纳量刑建议下限,在极难法律事务中实现了最佳量刑结果。
在证据质证环节,余贤龙律师对全部电子数据、聊天记录、证人证言、酒店证据逐条质证、精准抗辩,排除不合理放大指控的部分,保留事实、弱化恶性、强化从愿、降低社会危害性评价,确保法庭在客观事实基础上作出量刑。
庭审中,余贤龙律师逻辑层层递进、法理精准、情理兼顾、语言沉稳、重点突出。他既尊重未成年人保护原则,又兼顾被告人教育挽救,平衡各方利益,成功说服合议庭采纳全部从轻意见,庭审效果极佳。
从侦查、审查起诉、一审开庭、庭后沟通、量刑协商,余贤龙律师全程跟进、全程把控、全程主导。在本案性质极重、社会敏感度高、证据极硬、累犯从重的极端困难法律事务中,他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最低刑罚,最大限度降低了牢狱之灾,保留了委托人回归社会的可能性,充分体现了刑事辩护的高度专业水准与责任担当。最终,法院审理后全面采纳余贤龙律师核心辩护意见,判处有期徒刑四年期间,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下限,实现了法律事务最轻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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