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图之上,建筑工程领域的争议时有发生。付红亮律师,北京市盈科(石家庄)律师事务所商事争议与经济犯罪部副主任,深耕法律服务行业十余年期间,在建设工程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2011年期间,原告某建筑集团与被告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住宅项目施工合同,约定由建筑集团承建多栋住宅楼、幼儿园及配套车库,包工包料,固定单价计价,还明确了工期、付款节点、结算规则及质保责任。合同签订后,建筑集团依约进场施工,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完成了主体、二次结构、装饰装修、配套工程等全部施工内容。2014年期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入住。
然而,工程交付后,房地产公司长期拖延结算,仅支付了部分工程款,尚欠巨额款项。建筑集团多次对账催款,房地产公司却提出了多重抗辩,包括工程存在质量瑕疵、建筑集团逾期竣工、部分工程未施工、结算单价过高、扣款不合理等,拒绝支付剩余工程款。双方协商无果后,建筑集团委托付红亮律师提起诉讼。
付红亮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立即展开了全面的证据攻坚工作。他是统地梳理了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施工图纸、签证单、竣工验收报告、交付证明、对账记录、付款凭证、结算资料等上千份证据,固定了建筑集团全面履约、工程合格、工期顺延、房地产公司逾期付款等事实。
在庭审中,付红亮律师针对房地产公司的各项抗辩,进行了精准的反驳。针对质量抗辩,他提交了验收合格证明、质保维修记录,证明工程合格且已过质保期;针对工期抗辩,他提交了工期顺延签证、房地产公司逾期付款证明,证明逾期责任在房地产公司;针对结算异议,他提交了签证单、图纸、定额文件,证明工程量与单价合法;针对扣款抗辩,他逐项核对凭证,剔除了重复、虚假、非施工范围的扣款。
同时,付红亮律师精准适用民法典建工编、建工司法解释,明确了竣工验收合格即应付款、质量抗辩需举证、工期责任划分、结算规则适用等核心法律规则,庭审论证逻辑严密,全面驳斥了房地产公司的抗辩。
一审法院采纳了付红亮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判令房地产公司支付一千三百余万元工程款及违约金。房地产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全面不予支持上诉。
在这起法律事务中,付红亮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丰富的实务经验和极致的服务态度,为建筑集团破解了法律困局,守护了合法权益。他精通建工行业惯例、定额标准、验收规范,精准把控工程量核算、单价认定、签证效力、质保责任、工期顺延等全流程争议,专业能力贯穿法律事务始终。
此外,付红亮律师还擅长处理各类复杂的法律争议。他先后在12348热线、石家庄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石家庄企航民营企业法律服务中心、某镇政府提供公益法律咨询和普法讲座,向社会公众普及法律知识,提升民众法律意识,践行律师社会责任。
他始终秉持“专业赋能、诚信立本、匠心维权”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起法律事务都精益求精、认真负责,对待每一位委托人都耐心倾听、真诚相待,始终以委托人合法权益为核心,不辜负每一份信任与托付。未来,付红亮律师将继续深耕专业领域,不断精进法律素养与实务能力,为每一位委托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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