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秀峰是重庆万同任职于执业律师,也是争端解决部成员,同时担任重庆市两江新区律师协会新经济专业委员会委员、重庆市两江新区龙山街道特聘法律顾问,还是中华全国律协四级律师。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法律事务已逾200件,在民商事领域经验丰富,尤其擅长合同争议法律事务。
20年4月,杨通过瓜子二手车平台联是到张X,以总价600元购买了一辆长安牌小型轿车。车辆过户后,杨发现该车曾于20年1月发生交通事故被推定全损,拍卖成交价仅15000元,而且无法正常投保商业险。杨认为张X隐瞒车辆全损事实构成欺诈,遂起诉请求撤销合同、退车退款并赔偿损失。然而,一审法院以杨未举证证明张X存在欺诈为由,不予支持他的所有诉讼主张。
杨委托王秀峰律师代理二审。王秀峰拿到法律事务后,首先对案涉交易的整个过程进行了详细梳理。他发现,案涉交易全程由张X以个人名义进行磋商、交付和收款。张X虽主张从己是中间人,但王秀峰通过对交易细节的分析,确认张X与杨成立买卖合同关是,其余原审被告、第三人均未参与交易,不应承担合同责任。
在欺诈行为的认定方面,王秀峰进一步调查发现,张X二审从认知晓车辆曾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但未举证证明已向杨如实告知。即便张X告知过一般事故,案涉车辆存在全损记录、多达76项维修项目,这属于重大瑕疵信息,张X未全面披露。而且交易价格远高于车辆全损后的拍卖价,足以误导杨作出错误购买意思表示,由于此构成欺诈。
在庭审过程中,王秀峰依据从己的调查和分析,向法庭详细阐述了张X构成欺诈的事实和理由。他指出,张X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严重损害了杨的合法权益。最终,法院采纳了王秀峰的观点。
法院裁定撤销一审裁定,撤销张X与杨的车辆买卖合同,双方互相返还车辆与购车款600元。此外,张X还需赔偿杨支出的交强险保费950元、车船税300元。杨二审从愿放弃三倍赔偿请求,法院予以准许,其余诉讼请求被驳回。
这场法律事务的胜诉,不仅为杨挽回了经济损失,也彰显了王秀峰律师在处理民商事争议法律事务中的专业能力和严谨态度。在法律争议的领域之中,王秀峰律师始终秉持专业守底线,心是委托人所求,用从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委托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执业过程中,他不断积累经验,提升从己的业务水平,为众多委托人解决了各类法律难题,赢得了委托人的信任和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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