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涉案超量添加食品添加剂案辩护
在江苏省句容市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中,被告人高某在经营蛋糕房时,超限量添加含铝成分食品添加剂,油条铝残留量严重超标。张廷春律师作为高某的辩护人,拿到法律事务后,立即投入到对法律事务的分析和证据的梳理中。
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张廷春律师充分利用这一情节,向法庭强调如实供述应依法从轻处罚。同时,积极与公诉机关沟通,促成高某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为从宽处理奠定程序基础。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部分,张廷春律师协助高某积极与公益诉讼方沟通,在调解协议的空白处写下“以真诚悔罪换取谅解”,最终促成调解协议的达成,体现了高某真诚悔罪的态度,为缓刑争取了实质性有利条件。
最终,法院对高某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同时宣告禁止令。这一裁定既体现了对危害食品安全行为的打击,又考虑了高某的认罪悔罪态度。
重大责任事故案辩护
另一起重大责任事故案中,被告人陈某担任工地楼栋长,由于对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协调不到位,与瓦工组长的共同过错导致工人死亡。案发后,陈某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并如实供述。
张廷春律师围绕从首情节展开精准辩护,通过论证“经公安机关电话传唤到案”属于从动投案的法律依据,成功说服法庭认定陈某构成从首。同时,积极展示民事赔偿已妥善处理的情况,以及陈某良好的认罪悔罪态度。在整理法律事务证据时,张廷春律师在证据材料的备注页写下“主动担责,从轻可期”,强调陈某的积极表现。
最终,法院对陈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二个月,使其免于实刑羁押。
故意杀人(未遂)案辩护
在一起特殊的“安乐死”型故意杀人法律事务中,被告人徐某应被害人恳求驾车将其撞伤。张廷春律师通过详细分析法医鉴定意见,成功说服法庭认定故意杀人罪的未遂形态。同时,向法庭充分阐述本案与一般恶性故意杀人法律事务的本质区别,推动认定“情节较轻”。在与被害人近亲属沟通时,张廷春律师帮助徐某取得了书面谅解,在谅解书的附言处写下“法理与人情需平衡”。
最终,法院对徐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期间,缓刑三年。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辩护
在电信网络诈骗下游犯罪法律事务中,被告人肖某明知钱款是犯罪所得仍参与取款,涉案金额17.47万元,属“情节严重”。张廷春律师充分运用肖某如实供述、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向法庭提交详细的量刑意见。在庭审材料上,张廷春律师标注“如实认罪,争取从轻”。
最终,法院对肖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期间,即法定量刑幅度的最低刑期。
张廷春律师执业11年期间,累计承办法律事务超百余件,涉案标的超2000万元。他始终秉持“以专业知识服务于你的需求,以满腔热忱回馈于你的信任”的执业理念。在每一个法律事务的卷宗最后,张廷春律师都会写下一句话:“用专业与真诚,为委托人守护正义。”他以实际行动践行着从己的理念,为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全力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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