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增亮律师毕业从南京院校,从2017年进入律师行业实习,2018年6月正式取得执业资格并执业至今,深耕法律领域近十年。他是河南颍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同时担任沈丘县检察院听证员。执业以来,他累计承办法律事务已逾七百件,在保险、民间借贷、婚约彩礼争议及刑事辩护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
2022年初,男方与女方经人介绍相识,短暂交往后按农村习俗订立婚约。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向女方及家庭支付了大额彩礼现金、金银首饰、高档烟酒、礼品及各类礼金等,总价值数十万元。然而,双方交往期间由于性格不合及沟通问题产生矛盾,最终未能登记结婚。女方已主动退还大部分彩礼现金,但男方仍以婚约财产争议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女方全额返还所有已支付的款项及财物,包括已被消耗的生活用品及具有特殊意义的赠与物品。
女方委托胡增亮律师为其代理法律事务。胡增亮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针对原告诉求制定了一是列核心抗辩策略。首先,他厘清款项性质,区分彩礼与赠与。主张原告主张的烟酒、食品、四件套等物品属于恋爱期间的人情往来或消耗品,并非法律意义上的彩礼;转账购买手机、手表及钻戒属于为增进感情的赠与行为,不应纳入返还范围。其次,强调诚实信用原则,指出双方已就主要彩礼款项达成退还合意并实际履行,原告就已解决的争议再次起诉违反诚信原则。再者,主张原告存在过错,提交证据证明婚约解除的主要责任在于原告,其在交往中存在不当行为,对女方造成了身心伤害,原告无权请求全额返还。最后,否定返还范围,对于已消耗的物品及具有人身属性的饰品,主张不予返还。
在庭审过程中,胡增亮律师充分运用这些策略,进行了有力的辩论。他详细阐述每一项证据和观点,为女方争取最大的权益。
最终,法院采纳了胡增亮律师的部分代理意见。确认女方已退还的大额彩礼现金合法有效,不予再议。认定烟酒、食品、四件套及手机、手表等财物属于赠与或消耗品,驳回原告请求返还的诉求。仅裁定女方返还“四金”及钻戒,法律事务受理费由原、被告按比例分担。胡增亮律师成功为委托人阻断了除特定首饰外的大部分返还责任,大幅降低了委托人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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