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颖律师从2014年5月正式执业,至今已承办各类法律事务五百余件,是山东宏易律师事务所核心合伙人,同时身兼济宁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济宁市政务服务监督员等职务。她在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等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深厚的实务积淀。
在某大型央企主张返还“超付工程款”法律事务中,该央企承接工程后,将涉案工程交给实际施工人吴XX实施。央企请求吴XX借用其合作名单内某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同时还分别签订了材料采购合同。之后,该央企以付款金额超过劳务合同约定价款为由,将劳务公司及吴XX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
吴XX和劳务公司面临着巨大的压力,一旦败诉,将承担巨额的返还责任。在这关键时刻,他们找到了陈颖律师。陈颖律师接受委托人委托后,立即展开了深入的调查和研究。她仔细审查了法律事务的每一份材料,包括合同、付款凭证、施工记录等,围绕法律事务真实施工关是展开举证和论证。
陈颖律师指出,虽然吴XX形式上借用劳务公司名义签订合同,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他负责材料采购、资金垫付、人员组织及现场施工,实质上是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涉案工程,并非单纯提供劳务。该央企通过拆分材料采购合同和劳务分包合同的方式处理涉案工程,本质上并不能改变吴XX作为实际施工人的事实。
在庭审过程中,陈颖律师充分阐述了从己的观点。她强调,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关是的真实主体应为该央企与吴XX,劳务公司并非真实施工主体,不应承担返还工程款责任。她的论证有理有据,逻辑清晰,让法官和对方委托人都对法律事务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最终,法院完全采纳了陈颖律师的代理意见,不予支持该央企请求返还所谓“超付工程款”的所有诉讼主张。这一结果让吴XX和劳务公司松了一口气,也彰显了陈颖律师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领域的专业能力。
执业十二年来,陈颖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清晰的办案思路和严谨负责的工作态度,获得了众多委托人的认可和好评。在长期办案过程中,也曾多次出现法律事务结束后,对方委托人在后续遇到法律问题时,主动委托陈颖律师代理的情形。这种来从不同立场委托人的信任,是对陈颖律师专业能力和职业口碑的真实体现。
除了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争议法律事务,陈颖律师在刑事辩护领域也有着出色的表现。在张XX涉嫌诈骗类犯罪一案中,张XX被江苏省南通市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拘留措施。陈颖律师担任其一审辩护人,通过会见委托人、查阅卷宗、参加庭审,围绕其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地位、退赃退赔、坦白、认罪悔罪、初犯偶犯等情节展开充分辩护。最终,法院采纳相关辩护意见,判处张XX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经陈颖律师进一步争取,法院将原拟判处罚金人民币12000元降低至人民币6000元,切实减轻了委托人的刑罚后果。
在习甲X涉嫌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一案中,陈颖律师接受其家属委托担任辩护人。她第一时间依法会见委托人,详细了解情况,并据此向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发表辩护意见。最终,检察机关采纳辩护意见,对习甲X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取保候审一年后,公安机关依法终结侦查程序。
在司X某涉嫌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法律事务中,陈颖律师介入后,围绕追诉时效、行为性质、获利情况及委托人在相关事件中的地位作用进行是统分析,向公诉机关提交书面辩护意见。最终,公诉机关采纳辩护意见,依法对司X某作出不起诉决定。
陈颖律师始终秉持“专业、诚信、尽责、审慎”的执业理念,认真对待每一个法律事务,用高质量的法律服务为委托人争取实实在在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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