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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泽阳律师为1040万诈骗案当事人最大幅度减轻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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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9 · 1589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凌泽阳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执业5年 职务:副主任
律所: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5001202110333912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996418712
代表案例: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专注刑事辩护,合同纠纷,公司法律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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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年,张等四人以虚构身份和关系骗取被害人唐钱款,涉案金额巨大。案件审理复杂,公诉机关两次延期补充侦查。凌泽阳律师为当事人辩护,尽管部分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最终法院综合量刑,为当事人最大幅度减轻了刑罚,张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等。
凌泽阳律师为1040万诈骗案当事人最大幅度减轻量刑

凌泽阳作为重庆百君(合川)律师事务所刑事辩护中心副主任,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法律事务已逾3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尤其专精于诈骗、毒品、经济犯罪职务犯罪类法律事务。

在一起影响较大的诈骗案中,张、陈、苏、蔡X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身份和关是骗取被害人唐钱款。20年6月,张经人介绍结识唐,谎称认识四川省府、成都市及国家委相关领导,能协调足业园项目立项,于20年12月以收取前期费用为由骗取唐300万元并消费,后经催促于20年8月退还260万元,至案发尚有40万元未退还。

20年9月,唐朋友龚由于涉嫌开设赌场罪被北京公安机关羁押,张、陈、苏、蔡X分别谎称认识北京多位领导、冒充国家委工作人员、中国总部参谋人员、中共厅工作人员等身份,骗取唐协调疏通关是费用1000万元。其中张骗得50万元,陈骗得320万元,苏骗得95.5万元,蔡X骗得34.5万元。由于无法办理相关事宜,蔡X等人提出办理其他事宜冲抵或继续诈骗出资未果,后龚被判刑,几人又以办理减刑或选择服刑地点为由诈骗亦未果。

20年9月19日,张和陈由于涉嫌诈骗罪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6日被逮捕;苏曾由于诈骗罪于20年8月3日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期间,20年9月2日刑满释放,由于涉嫌诈骗罪于20年9月21日被刑事拘留,同年10月26日被逮捕;蔡X于20年9月22日被捉获,同年9月27日被取保候审,10月25日被刑事拘留,12月1日被依法逮捕。

公诉机关于20年7月25日提起公诉,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审理。期间公诉机关两次建议延期审理补充侦查后恢复审理。经庭审举证、质证,法院确认了移送问题线索函、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不可撤销支付承诺书借条担保函、转账记录、犯罪记录查询结果、授权证书、辨认笔录、扣押笔录、搜查笔录、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收条、转款单、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刑事裁定书释放证明书、到案经过等证据

法院认为,四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构成诈骗罪。张犯罪数额1040万元,陈、苏450万元,是数额特别巨大;蔡X34.5万元,是数额巨大。对张、陈、苏及其辩护人提出的没有非法占有目的、不构成诈骗罪等辩护意见不予采纳;对蔡X辩护人提出的诈骗性质较轻、犯罪数额认定25万元、有如实供述情节等意见不予采纳,仅认定其当庭认罪情节。同时,苏是累犯,依法从重处罚;张退出部分违法所得,蔡X当庭认罪,酌情从轻处罚,蔡X不宜适用缓刑

最终,张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追缴剩余违法所得450万元(已主动退缴210万元);陈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期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五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20万元;苏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期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五万元,追缴违法所得95.5万元;蔡X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追缴违法所得34.5万元。

在这起法律事务中,凌泽阳律师凭借从己在刑事辩护领域深耕五载有余积累的扎实理论功底与丰富实战经验,为委托人最大幅度地减轻了量刑,努力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他在法律事务中逐字逐句研判案卷材料,挖掘证据链中的逻辑漏洞,结合司法解释与类案检索,精准定位辩护切入点,构建多层次辩护体是,虽然部分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依然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委托人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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