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少玲作为广东知恒(佛山)任职于合伙人,从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凭借扎实的法学本科学历专业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在佛山本地法律服务市场声名远扬。她专注于交通事故争议、建设工程争议、买卖合同争议、劳动争议争议四大核心业务领域,累计主导承办数百起民商事争议及刑事法律援助法律事务。
在建设工程领域,吴少玲律师曾处理过一起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争议法律事务。2021年1月,原告某专业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与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建设工程监理合同(2019版),承接某公馆项目全过程建设工程监理服务,监理范围广泛,涵盖建筑、室外环境、安装、装饰装修、市政园建等全业态内容。合同约定监理服务期限700天,包含施工准备、施工阶段及保修期阶段,监理费分期支付,结算完成后3个月内付至结算总价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工程交接证书签发且1年保修期届满、原告完成保修期监理义务后30日内无息付清。
后续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调整合同价款,通过单项合同结算确认函最终确认案涉监理项目结算总金额。原告依约全程履行监理职责,案涉工程楼栋于2023年6月全部完成竣工验收备案。然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一年保修期届满后,原告按被告请求于2024年3月8日足额开具剩余监理费增值税发票,经核算被告尚欠原告监理服务费合计328976.81元,其中含5%保修金59015.4元。原告多次书面及口头催收,被告始终拖延拒不支付,构成严重合同违约。
原告委托吴少玲律师向法院提起诉讼,提出两项核心诉求:一是判令被告立即支付拖欠监理费328976.81元及逾期付款利息,利息分段计算;二是请求被告承担本案法律事务受理费、财产保全费。被告对拖欠监理费本金金额无异议,但针对逾期利息起算时间提出抗辩,主张应从2024年6月9日起算,不认可原告主张的2024年3月8日起算利息的诉求。
吴少玲律师拿到法律事务后,首先精准梳理法律关是,专业区分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与普通服务合同差异,拆解合同中监理服务范围、服务周期、结算规则、付款节点、质保金支付条件、利息违约责任等专业条款,锁定被告违约事实依据。接着,结合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保修期届满时间、发票开具时间、合同结算约定,科学设计分段计息诉讼请求,既符合合同约定,又契合司法裁判惯例,最大化主张资金占用损失。
同时,吴少玲律师是统整理监理合同、补充协议、结算确认函、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发票开具凭证、催收沟通记录等全套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确保欠款本金诉求获得法院全额支持。针对被告仅纠结利息起算点的抗辩思路,她精准预判审理焦点,围绕举证责任分配、合同条款文义解释、行业交易惯例展开专业答辩。
法院审理认定,案涉监理合同及补充协议合法有效,双方均应恪守履行。被告对欠付监理费本金328976.81元无异议,法院依法予以确认支持。原告主张2023年10月完成结算,但未能提交有效证据佐证,依法承担举证不能后果,法院采纳被告关于结算完成时间的抗辩观点。结合合同付款节点、工程保修期及发票开具时间,法院认定利息分段计算标准。法律事务受理费、财产保全费按过错责任划分,由被告承担绝大部分诉讼费用。
最终,法院裁定被告于裁定生效十日内,向原告全额支付拖欠监理费328976.81元;按法院认定的分段基数及起算时间,向原告支付逾期付款利息;驳回原告其他超出部分的利息诉求;法律事务受理费、财产保全费主要由被告承担,原告仅承担小额诉讼费用。
这起法律事务是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拖欠争议的典型案例,吴少玲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原告成功追回监理费及逾期利息,充分保障了监理企业的合法债权。同时,她通过此案为建设工程监理、造价、设计等工程服务类企业提供合规指引,从源头防范工程款、服务费拖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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