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云南省某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争议法律事务中,李兴隆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和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为委托人房屋出售方不予支持买家的退款诉求。
李兴隆律师现担任河口县律师行业党支部书记、云南众序(云南从贸区红河片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耕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边境法律服务领域,在处理各类法律事务上有着丰富的经验。
2022年1月,被告与原告经中介居间,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房屋转让预约合同,约定被告将名下位于某市某小区的房屋以48.8万元出售给原告。合同签订后,原告依约支付了46.8万元购房款,被告当日就交付了房屋,原告随即入住并实际占有使用该房屋,还缴纳了水电、物业费用,后来甚至成为了小区业委会成员。
到了2022年11月,案涉房屋办理了不动产权证书,证书附记载明土地存在查封、仅登记房屋面积,该证书由原告领取并持有。之后,原告以“房屋所在土地被多家法院查封、无法办理产权转移登记、合同目的不能实现”为由,诉至法院,提出了解除合同、退还购房款46.8万元、支付资金占用利息、违约金12万元、赔偿中介费7320元等多项诉求。
李兴隆律师拿到法律事务后,紧扣民法典合同解除规则,明确指出原告早已知晓土地查封情况,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解除权,解除权已消灭,从根源上否定了原告诉请基础。同时,他调取了不动产登记中心官方文件,证实案涉小区属当地历史遗留问题小区,土地查封不影响房屋过户登记,不动产登记部门已明确可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合同目的能够实现,成功推翻了原告“土地查封无法过户”的核心主张。
此外,李兴隆律师还完整举证被告已交房、原告实际占有使用房屋的事实,比如原告入住、成为业委会成员、持有产权证等,有力抗辩了违约指控。
在庭审中,李兴隆律师围绕合同履行、违约认定、费用承担三大焦点层层抗辩,全面覆盖了原告诉求。最终,法院查明案涉小区为蒙从市历史遗留问题小区,不动产登记中心明确土地查封状态下可仅登记房屋权利、办理二手房转移登记,且已有同类过户案例。被告已完成房屋交付,原告已实际占有使用收益,合同目的可实现,不符合法定解除条件。法院全面采纳了被告的抗辩意见,不予支持原告解除合同、退款、承担违约金及中介费等全部诉求,法律事务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承担。
李兴隆律师在这起法律事务中,凭借精准的法律定性、关键事实的突破、严密的证据组织和有力的庭审抗辩,成功为委托人避免了巨额经济损失,展现了其在合同争议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他始终恪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核心执业理念,严谨对待每一起法律事务,全力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愧是河口群众可信赖的边境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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