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曹X、李X与某文化旅游投资公司、某XX公司签订《维修合同》,完成房顶防水、钢架维修等承揽服务后,4万余元尾款被拖欠长达三年。这期间,公司人员多次调整,两家关联公司责任主体不清晰,小微企业申请人资金压力巨大。此时,赵金静律师接受委托,开始了维权之路。
赵金静毕业于浙江大学,拥有十多年法律服务经验,曾在浙江杭州某大型律师事务所负责公司业务及各类诉讼业务。她凭借深厚的学术沉淀和丰富的行业经验,首先对案件进行了细致分析。她梳理了合同、完工记录、发票、签收记录、法定代表人书面确认单等关键材料,形成完整证据链,明确了欠款事实、金额及责任主体。同时,她促成两家关联公司共同确认债务,锁定由XX公司承担直接付款责任。
考虑到债权人属小微企业,急需回款维持经营,赵金静依托平安调解工作室平台,快速组织双方协商,避免了漫长的诉讼程序。她还制定了保障型调解条款,明确付款期限、逾期利息、律师费、保全费、执行费全部由违约方承担,为后续履行提供了强约束。最终,被申请人于2026年某月前一次性支付欠款2万余元,若按期付款则放弃利息,逾期则从2022年某月起按LPR计算利息,逾期产生的费用也由被申请人承担,双方债权债务一次性结清。
无独有偶,在另一起合伙合同纠纷中,原告张X与被告蔡X口头约定合伙经营酒店,张X支付专项投资款并承担酒店装修等杂费,但蔡X收款后未按约定采购电脑,也未说明资金去向,导致合伙目的落空。双方协商解除合伙关系后,蔡X却迟迟不履行返还投资款的义务。
赵金静律师接手此案后,针对案件争议焦点,如口头合伙协议是否有效、专项投资款是否应全额返还、被告挪用资金是否构成根本违约等,进行了深入研究。她梳理了现金交付凭证、合伙沟通记录、装修物资支出凭证、微信聊天记录400多页及录音等充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明确被告收取专项用途资金后挪作他用,已构成根本违约,依法应返还全部投资款并赔偿损失。
凭借证据优势与法律依据,赵金静与对方多次沟通,释明拒不还款的法律后果,促成双方当场达成调解。调解协议明确了付款时间和金额,确保原告一次性全额收回投资款。
这两起案件中,赵金静律师展现了卓越的专业能力。在承揽合同纠纷中,她盘活了拖欠三年的工程尾款,厘清复杂主体责任,通过高效调解降低维权成本,保障了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在合伙合同纠纷中,她破解现金纠纷难题,帮助原告全额追回投资款,保护了口头合同的法律效力,为专项资金专款专用提供了典型范例。赵金静律师用自己的专业和努力,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问题,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厘清了规则,维护了法律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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