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筑行业的商业往来中,工程款的结算与支付常常成为矛盾的焦点。XX公司承建二被告共同开发的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后,二被告却拖欠巨额工程款。此时,山东国曜琴岛(济南)律师事务所的迟延蕾律师团队临危受命。
迟延蕾律师毕业于山东中医药大学法学专业,具有医学和法学双重背景。自2021年执业以来,他已承办案件逾500件,在房地产、建设工程领域,尤其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上经验丰富,同时在刑事辩护等领域也有突出表现。他曾在大型建筑类施工企业从事商务谈判工作,服务众多世界五百强企业,积累了大量商务谈判经验,这为他处理各类纠纷奠定了坚实基础。
在这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迟延蕾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他们全面梳理案件,固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竣工验收、工程交付等关键证据,精确核算欠付工程款的本金及利息数额。鉴于被告短期内可能无力一次性清偿全部债务,律师制定了“以诉促调、保障优先权”的核心策略。在诉讼过程中,及时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的银行账户及相关房产,给被告施加履约压力。同时积极与法院沟通,推动案件进入调解程序。在多轮谈判中,律师一方面坚决主张工程款债权及法定的优先受偿权利,另一方面在付款期限、部分利息等方面展现灵活性,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分期付款的解决方案,并将违约责任、优先受偿权的行使条件等保障条款明确写入调解协议,成功为原告追回2800余万元工程款并确立优先受偿权。
在另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情形下的价款结算案中,梁X、杨X与山东XX公司就工程款结算产生争议。梁X、杨X不具备建筑施工资质,其签订的《劳务分包协议》被认定无效。一审中,鉴定机构出具了按市场价和按合同价两种鉴定意见,一审法院采纳按合同价结算。双方均不服上诉,二审中围绕结算标准等焦点展开激烈辩论。迟延蕾律师作为山东XX公司的代理人,主张应严格参照合同约定,且已超付。最终,云南省高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采纳鉴定方案二,认定应参照无效合同的约定进行结算,并对欠付款项本金及利息计算作出更精确的认定。
在刑事辩护领域,迟延蕾律师同样表现出色。在三人团伙利用卡主取现转移涉诈资金案中,被告人叶的辩护工作围绕犯罪数额认定、主从犯区分及量刑情节展开。迟延蕾律师提出部分款项的上游犯罪事实不清,不应认定;叶仅负责望风,系从犯;具有坦白、退赔谅解、认罪认罚、初犯等情节,社会危险性小,建议适用缓刑。法院最终认定刘、叶系从犯,依法减轻处罚,叶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缓刑二年。
迟延蕾律师凭借其多元化的背景、丰富的实践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在建设工程纠纷和刑事辩护等多个领域为当事人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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