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债务人低价卖房逃债450万,律师击破虚假诉讼,成功追回房产

债务人低价卖房逃债450万,律师击破虚假诉讼,成功追回房产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796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杨福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7年
律所: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302201910153531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8969895105
代表案例:28个
律师优势:丰富的专业经验;毕业后从事过其他工作,社会经验丰富,比较有耐心、有毅力倾听当事人的心声。执业后,办理过普通刑事辩护案件、离婚纠纷、民间借贷纠纷、交通事故纠纷等,擅长根据当事人的需求、办案经验给当事人合理、有效的法律意见。
更多>
导读:原告严先生对债务人夏先生享有450万债权,夏先生联合他人低价转让房产,让债权执行陷入绝境。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杨福律师深入调查,抓住借款证据不足、房屋居住未变等关键突破口。最终法院判决《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房产恢复登记,为客户清除执行障碍,且诉讼成本全由被告承担。
债务人低价卖房逃债450万,律师击破虚假诉讼,成功追回房产

当严先生找到我时,满脸的焦虑与无助。他手中紧握着与债务人夏先生的债权凭证,那450万元的债权就像一座沉重的大山,压得他喘不过气来。夏先生为了逃避债务,联合他人将名下房产低价转让,这让严先生的债权执行几乎陷入了死胡同,看起来这场官司毫无胜算。

表面上,这只是一起普通的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但经过我们团队的连夜梳理,发现了几个致命点。第一,被告方主张存在112万元的借款关系,且有部分利息支付凭证,这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借款关系真实性的表象,我们要证明借款关系不成立难度很大。第二,房屋已经完成过户登记至被告王女士名下,从物权角度看,王女士似乎已经合法取得了该房产,要推翻这一既定事实并非易事。第三,时间紧迫,我们必须在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收集足够的证据来支持严先生的诉求,否则将面临败诉风险。

面对这些困境,我们制定了详细的应对策略。首先,针对被告主张的112万元借款,我们进行了深入调查。正是因为我们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拥有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专业的调查团队,才能想到从借款的资金流向、凭证细节等方面入手。我们发现,其中65万元系案外人转账,无法证明系王女士出借;17万元现金借款无任何书面凭证;利息凭证也无法与借款金额对应。同时,我们向案外人朱先生调查取证,其证言显示转账系根据被告指示,与借款主张矛盾。这些证据有力地证明了所谓的借款关系并不真实。

其次,我们敏锐地抓住了房屋过户后仍由债务人母亲居住这一反常情节。这不符合正常的以物抵债情形,进一步佐证了被告之间存在恶意串通的事实。在法庭辩论中,我们将这一关键事实清晰地呈现给法官,为我们的主张提供了有力支持。

杨福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多年的执业经验,经办案件逾近百件。他毕业于法学本科,拥有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作为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的主办律师,杨福律师秉持着愿我心能昭日月,望天下无忧的执业理念,对待每一个案件都认真负责。他还是中国法学会会员、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四级律师,同时担任宁波市海曙区集士港中心小学法制副校长,丰富的经历让他在处理各类案件时更加游刃有余。

最终,法院采纳了我们的代理意见,判决夏先生与王女士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无效,案涉房屋恢复登记至夏先生名下。案件受理费13800元全部由被告承担,严先生实现了零成本维权。拿到判决书那天,严先生虽然没有说太多感激的话,但从他如释重负的表情中,我能感受到他内心的喜悦。

这起案件是我代理的第二起针对同一债务人的确认合同无效纠纷。此前,我已成功撤销了债务人妹妹夏对某房产的350万元虚假抵押。两案累计为客户清除了超过400万元的执行障碍,为后续实现450万元债权奠定了坚实基础。面对债务人通过抵押、买卖、离婚析产等多重手段逃废债的行为,我们将持续维权,用专业和决心为客户守护合法权益。我们浙江众诺律师事务所位于浙江宁波市海曙区真如国际中心1212室,服务地区主要在宁波市,有类似法律问题的朋友可以随时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