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在广西XXXX区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法庭上,一场关于建材供货合同违约金的争议正在激烈进行。审判长询问双方围绕违约金的争议焦点时,被告方律师提出约定违约金标准过高,原告未举证证明实际损失,应按LPR计算违约金的上诉主张。坐在被上诉人席的杨国鹏律师神情镇定,准备展开有力抗辩。
这起案件是原告A与被告A因湿拌砂浆购销合同履行产生纠纷,被告A拖欠数万级别货款未付。一审法院判决被告A支付拖欠货款,并按合同约定标准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总额不超过数千级别)。被告A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
杨国鹏律师2012年开始执业,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是四川融亦融律师事务所创始人、主任。他长期专注于民商刑交叉领域、公司治理及知识产权领域,擅长处理复杂疑难案件。
接案后,杨国鹏律师精准把握上诉人的上诉核心争议点,制定了针对性的应诉策略。他仔细研究双方合同约定、法律规定及案件事实,围绕违约金约定的合法性、合理性及计算标准展开专业抗辩。他指出案涉合同的违约金约定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按一审认定标准计算的违约金总额未超出上诉人主张的上限,其主张按LPR计算无合理依据。他准确适用《民法典》关于违约金调整的相关规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论证一审违约金认定的合法性。
法院经审理认定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上诉人的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一结果不仅确保委托人顺利收回拖欠货款,更捍卫了委托人依合同约定主张违约金的合法权益,避免了委托人的利息损失。
在处理完这起案件后,杨国鹏律师在日常工作中,依然保持对各类合同纠纷案件的高度关注。在一次接待客户咨询关于商业合同违约问题时,他迅速根据过往经验,为客户分析可能面临的风险和应对策略,展现出专业的法律素养和丰富的实战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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