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领域,劳务纠纷并不少见,近年来相关纠纷呈上升趋势。不少劳务班组辛苦付出后,却面临着回款难的困境。今天要讲述的就是这样一起案件,而张双意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成功为劳务班组解决了难题。
原告ZX是一个劳务班组,他们承接了被告湖南XX公司、L某的XX项目外墙装饰、屋面及保温工程。工程完工结算后,尚有XXX元劳务款长期未付。XX集团以“结算未审核、已过诉讼时效、虚假诉讼”为由拒付,L某更是失联拒不到庭。面对这样的情况,ZX委托了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张双意律师代理此案。
张双意律师2017年至今执业于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执业年限已有多年,她是该律所的副主任。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有500余件,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深厚的实务积淀,同时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也有不俗表现。
接受委托后,张双意律师迅速展开工作。她首先围绕欠款事实、诉讼时效、表见代理、连带责任展开严密、专业的代理工作。在固定证据方面,她全面整理劳务承包合同、结算单、班组对账单、微信聊天记录、付款凭证,确保总价款、已付款、欠付款金额准确无误,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锁定了欠款金额。
对于被告提出的“诉讼时效已过”抗辩,张双意律师以L某20XX年X月X日仍在付款构成时效中断为依据,有力地证明了原告20XX年X月起诉未超过三年时效,精准击破了这一抗辩理由。
在论证表见代理方面,她指出L某作为项目负责人、合同加盖项目部印章,其结算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XX集团,从而约束了总包单位。
依据建工司法解释,张双意律师认定违法分包无效,但工程已投入使用视为合格,原告有权主张劳务款,L某与XX集团应承担连带责任。同时,她结合合同约定与法律规定,依法主张自起诉之日起按LPR计算资金占用利息,使诉求合法完整。
最终,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全部代理意见,作出了原告全面胜诉的判决。判令被告XX集团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原告劳务款XXX元;按年利率3.35%支付自起诉之日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被告L某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案件受理费XXX元,全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被告L某缺席,法院依法缺席判决,支持了原告的核心诉求。
从法律角度来看,在建设工程分包合同中,即使存在违法分包的情况,只要工程已投入使用视为合格,劳务方就有权主张劳务款,并且相关责任方要承担连带责任。这是正确的法律规则,张双意律师正是依据这些规则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权益。
这起案件实现了XX万劳务款全额支持、总包与实际施工人连带担责、利息与诉讼费全支持的彻底胜诉。张双意律师凭借其专业能力,不仅帮助农民工班组成功追回了历时多年的XX万元劳务血汗钱,还为建工劳务维权树立了标杆案例。这也再次提醒大家,在面对权益受损时,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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