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二手车交易市场异常火爆,但随之而来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在这些纠纷中,不少消费者因缺乏专业的法律知识,在交易中陷入各种陷阱,导致钱车两空。湖南省石门县的P某就遭遇了这样的困境,幸运的是,他遇到了张双意律师,成功挽回了损失。
20XX年X月X日,P某从X某处购买了一台XX轿车,约定总价XXX元,并于同年X月完成过户。P某按照约定付清了全部购车款,然而被告却长期拒不办理过户手续。直到20XX年X月X日,该车因原车主未还清银行贷款、存在合法抵押,被抵押权人委托第三方拖走,P某彻底丧失了车辆的占有使用权。此时,P某才知晓车辆长期处于抵押状态,合同目的完全无法实现。
被告在法庭上抗辩,称原告解除权已过一年除斥期间,且购车时已知车辆未过户,请求驳回全部诉请。面对这样的情况,张双意律师临危受命,她是湖南天隆律师事务所的副主任,自2017年执业至今已有9年,执业以来累计承办案件已逾800件,其中刑事辩护相关案件就有500余件。她深耕于刑事辩护领域,同时在民商事争议解决方面也有着丰富的经验,尤其擅长处理二手车交易纠纷等案件。
张双意律师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了严谨、专业的代理工作。首先,她固定关键事实,锁定根本违约。通过收集买车合同、转账凭证、报警证明、车辆抵押登记信息、车辆被拖走的情况说明等一系列证据,证实被告未解除抵押、未办理过户、交付车辆存在权利瑕疵,构成根本违约。
在面对被告“解除权消灭”的抗辩时,张双意律师精准驳斥。她明确提出,原告知晓车辆被拖走、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时间为20XX年X月XX日,起诉未超过法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解除权合法有效。
为了清晰论证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张双意律师阐明车辆因抵押被拖走、无法过户、无法正常使用,符合《合同x》第九十四条法定解除条件,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款项。同时,她也客观面对车辆使用折旧的问题,务实维权。尊重车辆实际使用事实,认可法院就使用折旧进行合理扣减,坚持以追回大部分购车款为核心目标。
在庭审中,张双意律师围绕“隐瞒抵押—拒不过户—车辆被拖走—合同目的落空—合同应予解除”展开完整逻辑链,她的观点获得了法院的全面采纳。
最终,湖南省石门县人民法院完全采纳了张双意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依法作出公正判决:确认原、被告签订的《买车合同》于20XX年X月XX日解除;判令被告X某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P某购车款XXX元;案件受理费XXX元,由被告负担XXX元,原告仅负担XX元;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本案成功解除陷阱合同,为原告追回10万元购车款,实现了重大维权成果。
从法律角度来看,在二手车交易中,卖方有义务确保车辆不存在权利瑕疵,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过户手续。如果卖方隐瞒抵押事实、拒不履行过户义务,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买方依法享有解除权。张双意律师凭借其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准确把握了这些法律要点,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大的权益。
这起案件不仅为P某挽回了损失,也为同类二手车纠纷树立了解除权认定规则,成为消费者购车被骗后的经典维权范本。在二手车交易日益频繁的今天,消费者遇到类似问题时,不妨寻求像张双意律师这样专业、负责的律师的帮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