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造爆炸物是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带来的危害不容小觑。因非法制造爆炸物引发的安全事故和犯罪案件不在少数,给社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威胁。在四川省越西县就发生了一起非法制造爆炸物案,涉及安X、王X、田X、马X、阮X、张X六人。
2019年6月起,被告人安X等人为了非法开采已作废采矿许可证的矿山,竟商议私自制造爆炸物用于开采矿石。被告人张X主要负责雷管连接线制造,还参与指导雷管及炸药的制造工作。2019年10月16日,公安机关从现场查获并扣押自制雷管58枚、炮王鞭炮11箱及配制炸药的原料若干,经鉴定烟火药含量为9320克,送检样品具有整体爆炸性能。
公诉机关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对被告人提起公诉,其中被告人张X的辩护人是蒋和徐存江律师,徐存江律师来自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徐存江律师自2020年执业至今,是四川典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也是该所刑事辩护团队负责人。他长期专注于刑事辩护领域,执业至今,在刑事辩护领域的案件占比约60%,同时在强制措施变更、量刑认定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此外,在工伤事故、婚姻家事、合同纠纷领域,案件占比约40%。他曾担任多家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上市公司项目法律顾问,办案区域遍布凉山地区多地。
面对这起复杂的案件,徐存江律师展开了一系列严谨的工作。他仔细研究案件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可能影响量刑的因素。在辩护过程中,他围绕几个关键的量刑情节展开精准辩护。首先,他成功论证张X在共同犯罪中仅起次要、辅助作用,主要负责雷管连接线制造,系从犯,根据法律规定,从犯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其次,他强调张X系初犯,主观恶性较小,且未造成严重犯罪后果。最后,指出张X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并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
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是对被告人张X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然而,徐存江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证据意识,以及严谨的辩护策略,让法院在公诉机关量刑建议的幅度内,采纳了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情节。最终,被告人张X犯非法制造爆炸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这是量刑建议幅度的最低刑期,成功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最有利的处罚结果。
从法律角度来看,非法制造爆炸物是明确的犯罪行为,我国法律对此有严格的规定。制造爆炸物不仅危害公共安全,也违反了法律的底线。在共同犯罪中,各被告人的作用和责任是不同的,法律会根据具体情节进行量刑。像张X这样具有从犯、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的,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徐存江律师正是准确把握了这些法律规则,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公正的判决。
这起案件充分体现了徐存江律师在刑事辩护中准确把握量刑情节、有效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专业能力。他以尚法之心,行正义之举,通过案件精细化办理,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提醒广大民众,要遵守法律法规,切不可触碰法律红线,一旦违法犯罪,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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