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领域,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一直是备受关注的焦点。据相关近年来此类纠纷呈上升趋势,给患者和医疗机构都带来了不小的困扰。今天我们要讲述的就是一起典型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以及梁小龙律师是如何为委托人成功维权的。
原告罗XX因行节育环取环术,前往被告天水市秦州区某某保健院就诊。然而术后不久,罗XX就出现了直肠穿孔、小肠穿孔、子宫穿孔等严重症状,经多家医院抢救治疗后构成多等级伤残。罗XX认为被告医务人员术前预判不足、手术操作不当,且术后未履行合理留观义务,导致其人身损害,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赔偿各项损失(扣减已垫付部分)及鉴定相关费用,合计主张金额超37万元。
在这起案件中,核心争议焦点为被告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原告损害后果的因果关系及责任比例、原告各项损失的合理核定。此时,梁小龙律师接受了原告罗XX的委托,担任其委托诉讼代理人,全程参与案件审理,依法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
梁小龙律师来自甘肃法茂律师事务所,拥有13年的执业经验。自执业以来,他始终坚守专业、勤勉、尽责的执业理念,累计承办各类案件已逾1002件。他长期深耕刑事辩护领域,同时也擅长处理各类民商事纠纷及疑难复杂案件,在医疗纠纷领域也有着丰富的经验。2022年6月,他还取得了高级企业合规师资格证书,进一步拓宽了专业服务领域。
案件办理期间,梁小龙律师充分发挥其专业优势,全面梳理诊疗全过程。他协助原告收集整理病历资料、医疗费票据、鉴定报告等关键证据,精准提出司法鉴定申请,明确要求对被告诊疗行为的过错、因果关系及参与度进行鉴定。这一举措为案件胜诉奠定了坚实基础。
针对被告提出的责任比例过高、部分损失不予认可等抗辩意见,梁小龙律师结合司法鉴定意见及相关法律规定,逐一予以驳斥。他重点论证被告诊疗行为的过错之处、过错与损害后果的直接关联,以及原告各项损失的合理性、合法性。
庭审中,面对原告对司法鉴定意见的异议,梁小龙律师协助原告依法行使权利,申请鉴定人出庭接受质询,充分发表质证意见,确保鉴定意见的合法性、公正性得到法院认可。同时,他精准核算各项损失,严格区分医保支付与个人实际损失,避免损失认定出现偏差。
从法律角度来看,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过错,且该过错与患者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那么医疗机构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梁小龙律师认为,在这类案件中,关键在于准确认定医疗机构的过错以及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同时合理核定患者的各项损失。
最终,法院经审理查明,原告在被告处接受取环术后出现严重人身损害,经司法鉴定确认,被告对原告的诊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该过错与原告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过错参与度为同等责任(建议50%)。法院依法核定原告各项合理损失(含医疗费、伤残赔偿金、误工费、护理费等),扣除医保支付部分及被告已垫付的58448.49元后,结合过错责任比例,最终判决被告向原告实际支付赔偿款171354.36元,同时承担部分案件受理费,原告的核心诉求得到充分支持。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在医疗活动中,医疗机构应当严格遵守诊疗规范,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而当患者遭遇医疗损害时,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梁小龙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素养、严谨的办案态度,成功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合理赔偿,彰显了他在医疗损害责任纠纷领域的专业办案能力,也为遭受医疗损害的当事人提供了高效、可靠的法律维权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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