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建鹏律师自2021年开始执业,虽执业年限不长,但已累计承办案件逾300件,其中刑事辩护类200余件。他毕业于太原理工大学,拥有法学硕士学位,还曾任职于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公诉部门,这种复合背景让他在刑事辩护领域有着独特的优势。
在M某涉嫌敲诈勒索罪、非法经营罪一案中,原审法院认定甲X与乙X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新闻工作者身份威胁多家单位索要钱财,以敲诈勒索罪判处二人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五万元。甲X另犯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十五万元。二人均不服提出上诉,甲X委托李建鹏律师担任二审辩护人。
接案后,李建鹏律师围绕案件核心争议点展开深入分析。他凭借丰富的刑事司法实践经验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提出了一系列关键的辩护意见。他指出,甲X与乙X系受聘于国有事业单位报社的工作人员,利用采访报道、舆论监督等职务便利索要钱款,该行为符合受贿罪的构成要件,原审认定敲诈勒索罪未能准确评价其要挟行为中的职务因素。同时,部分合同款应从非法经营数额中核减,部分款项无证据证实也应核减,且乙X不构成敲诈勒索罪,即使构成犯罪也应认定为受贿罪。
在二审庭审中,李建鹏律师结合在案证据及法律适用,对上述辩点进行了充分论证和辩护。尽管检察机关出庭意见认为原审定性准确,建议维持原判,但李建鹏律师并未退缩,坚持自己的观点。
结案后,二审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李建鹏律师的部分辩护意见。法院认为甲X、乙X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符合受贿罪的特征,原判认定敲诈勒索罪未能准确评价职务因素,应予纠正。最终,维持原审中对甲X犯非法经营罪的定罪量刑部分,撤销原审中对甲X、乙X犯敲诈勒索罪的定罪量刑及责令退赔的判项。甲X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与原判非法经营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七十万元。乙X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
李建鹏律师通过精准的法律分析和有力的辩护,成功改变了案件走向,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轻的刑罚,充分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和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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