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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供物资款纠纷、遗产分割纠纷、义务帮工受伤赔偿纠纷黄俊华律师成功维权获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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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8 · 152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黄俊华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99人 执业4年
律所:上海赫法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101202210534065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764302999
代表案例:40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涉外代理经验,办过大案,高学历,丰富的专业经验;擅长处理债务纠纷,有过接近1000个案件的从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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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上海赫法律师事务所黄俊华律师,成功代理三起不同类型案件。在保供物资款“三角债”案中,被告否认买卖关系,黄律师运用“表见代理”规则,论证被告联络人行为代表公司,法院认定表见代理成立,全额追回7.1万余元货款,明确复杂交易中发票、付款等是认定合同关系的重要依据。遗产分割案里,八旬母亲去世后百万售房款“消失”,黄律师调取银行流水,抓住被告矛盾解释,为委托人争取到37.5万余元折价款,说明遗产不能被与老人同住者独占。义务帮工受伤案,面对三方推诿,黄律师精准锁定义务帮工法律关系,法院精准定责,获赔1.7万余元,厘清义务帮工责任边界。
保供物资款纠纷、遗产分割纠纷、义务帮工受伤赔偿纠纷黄俊华律师成功维权获赔偿

法律纠纷的世界里,每一个案件都像是一团错综复杂的迷雾,隐藏着无数的法律难题等待破解。不同类型的纠纷,其法律定性和责任认定截然不同,而这些认定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接下来,让我们跟随上海赫法律师事务所的黄俊华律师,走进他代理的三起典型案例,探寻其中的法律奥秘。

保供物资款“三角债”迷局

2022年上海疫情防控期间,保供物资采购链条复杂。XX公司作为保供企业,向市场供应猪肉。孙X和张X通过微信群向XX公司频繁下单,XX公司按要求供货,收货人“付某”签字确认,累计供货122,808元。XX公司按张X提供的开票信息向吉贡XX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吉贡XX支付51,467.5元,剩余71,340.5元未付。当XX公司催讨时,吉贡XX否认买卖关系,称孙X和张X不是公司员工,公司只是代付款,货物并非全部由其下单,双方不存在直接买卖合同关系。XX公司陷入困境。

吉贡XX辩称孙X和张X不是公司员工,公司只是代付款。黄俊华律师则进行了有力反击:

1.法律属性: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二条,即使孙X、张X不是正式员工,但其行为足以让XX公司善意相信他们代表吉贡XX,符合表见代理特征。

2.款项不可替代:吉贡XX系上海市商务委员会认定的疫情防控生活物资保障重点企业,XX公司有理由相信交易相对方是吉贡XX。吉贡XX收取发票、支付部分货款的行为,确认了买卖关系。

3.违法变更合同:吉贡XX主张“代付”不符合常理,若只是代付,为何开票抬头是吉贡XX,付款后也未要求更正或追索。最终法律结论是双方存在真实买卖合同关系,吉贡XX应支付剩余货款。

2024年,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完全采纳律师观点,认定孙X、张X代表吉贡XX采购,双方存在真实买卖合同关系,判决吉贡XX支付XX公司货款71,340.5元,案件受理费由被告负担。

在企业交易中,很多企业认为只要员工不是自己的,就可以否认交易关系。但本案确立了表见代理的裁判规则,即即使员工身份不明确,只要行为足以让相对方相信其代表公司,公司就需承担责任。这对用人单位是警示,在交易中要规范行为,避免因员工行为引发纠纷。对劳动者而言,要注意保留交易证据,维护自身权益。黄律师在本案中,通过精准运用法律规则,组织证据链条,成功为委托人维权。

八旬母亲去世,百万售房款“消失”

2023年,李XX因母亲朱XX的遗产分割问题与姐姐、弟弟闹上法庭。2015年,朱XX与三个子女签订《房产分配份额协议》,约定出售房屋后朱XX获得50%售房款自行保管,百年后由三个子女平均继承。2020年房屋出售,朱XX名下50%份额对应118万余元。2023年朱XX去世后,发现其名下售房款只剩不到两万元。弟弟李X坚称母亲生前已将钱款赠与他或用于日常开销,不应再分割。李XX和姐姐认为弟弟擅自支取巨款,应返还并分割。

弟弟李X称母亲已将钱款赠与他或用于日常开销。黄俊华律师进行如下论证:

1.法律属性:《房产分配份额协议》明确母亲的50%份额由其自行保管,百年后再分割,证明母亲并未生前处分财产。

2.款项异常:通过法院调查令调取银行流水,发现售房款进入母亲账户后两日内均被转移至弟弟名下或取现,母亲近90岁高龄频繁操作大额资金不符合常理。

3.证据矛盾:弟弟陈述多次矛盾,如对100万元银行贷款去向说法前后不一,且无法提供5万元取现记录和14万元还款凭证。同时,邻居证明弟弟照顾母亲较多,但口头表示不构成遗嘱,不能替代法定遗产分割规则。最终法律结论是119万元售房款属于母亲遗产,应依法分割。

2023年底,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119万元售房款属于母亲遗产,弟弟关于“赠与”“还款”“日常花销”的解释不成立。考虑弟弟照顾较多,判决其酌情多分,弟弟须向李XX和姐姐各支付折价款375,200元,合计75万余元。

遗产纠纷中,很多人认为与老人共同居住就可以独占遗产。但本案确立了遗产分割规则,即大额资金异常转移仍可被认定为遗产,口头表示不构成有效遗嘱。这对用人单位(这里可理解为家庭关系中的各方)警示要遵守法律规定,不能随意独占遗产。对劳动者(这里指继承人)启示是要善于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继承权。黄律师通过调取银行流水、抓住对方陈述矛盾点,为委托人争取到合理的遗产折价款。

义务帮工受伤,三方推诿谁买单

2023年7月,货车司机姚XX运输方便面到上海金山某仓库。仓库负责人蒋X称忙卸不了,将郑X联系方式给运输公司调度。雨停后,姚XX协助卸货时从货车上跌落受伤,花费医疗费2万余元。当姚XX主张赔偿时,蒋X称无关,郑X称已劝阻,货主公司称不负责装卸。

蒋X称已拒绝卸货,郑X称自己是帮工人且已劝阻,货主公司称不负责装卸。黄俊华律师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进行反驳:

1.法律关系:姚XX无偿帮忙卸货,构成义务帮工关系。

2.责任认定:蒋X是仓库承租人,有卸货义务,将事务转交给郑X存在过错;郑X承担卸货组织责任,是被帮工人;货主公司与装卸无关,不承担责任。

3.证据反驳:郑X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已明确拒绝帮工。最终法律结论是被帮工人为郑X,姚XX自身未尽注意义务应承担部分责任。

2024年,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帮工人为郑X,郑X承担60%责任,支付姚XX各项赔偿款共计17,755.36元(已扣除郑X垫付的374元)。

义务帮工很常见,但责任归属常引发争议。本案确立了义务帮工责任认定规则,即被帮工人不能轻易免责,除非能证明明确拒绝帮工。这对用人单位(这里可理解为涉及帮工的相关方)警示要明确责任,避免推诿。对劳动者(帮工人)启示是帮忙时要注意安全,明确责任主体。黄律师通过精准定责,为委托人争取到合理赔偿。

黄俊华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严谨的办案风格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在不同类型的案件中为当事人成功维权。他精准把握法律关系,善于运用证据,为当事人提供了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彰显了一名优秀律师的专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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