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免除了房贷连带还款责任,原本可能承担的巨额代偿风险就此化解;父母出借的五十万购房款全额追回,这两起案件的结果都令人意外。在人们通常的认知中,开发商的连带还款责任很难免除,亲属间的借款也可能因为亲情因素难以顺利追回,但谢非非律师却做到了。
在阶段性保证免责胜诉案例中,某银行与被告A、被告B签订《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被告A、B向银行借款三十五万用于购房,被告C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为该笔贷款提供阶段性连带责任保证。贷款发放后,被告A、B逾期未还款,银行将三被告诉至法院,要求被告A、B偿还全部借款本息,对抵押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并要求被告C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当时,被告C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如果败诉,将承担巨额的代偿风险。而且,案件涉及到复杂的抵押权预告登记与正式登记的效力衔接问题,以及阶段性保证的免责条件等法律难点,证据方面也需要精准梳理。谢非非律师接手案件后,初始判断是围绕阶段性保证的免责条件、抵押权预告登记效力、开发商责任免除展开核心抗辩。
谢非非律师首先精准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司法解释,紧扣阶段性保证的合同约定与法定免责条件。他深入研究合同条款,明确约定保证责任至借款人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并办妥抵押登记时解除。然后,清晰厘清抵押权预告登记与正式登记的效力衔接,论证开发商阶段性保证与房屋抵押担保的前后衔接关系。经过努力,法院经审理认为,案涉房产已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且完成建筑物所有权首次登记,不存在预告登记失效情形,依法认定抵押权自预告登记之日起设立,原告对案涉房产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C提供的阶段性保证责任,在原告取得案涉房产抵押权、优先受偿权设立的情况下,符合合同约定的免责条件,保证责任依法免除。最终,法院驳回了原告对被告C的全部诉讼请求,被告C无需承担任何还款责任。
在民间借贷纠纷胜诉案例中,原告A、原告B系夫妻关系,是被告A、被告B的父母。2017年8月,二被告因购买房产需支付定金及首付款,向原告借款五十万,并出具借条。借款发生后,二被告迟迟未履行还款义务。二原告委托谢非非律师提起诉讼,被告A辩称其与二原告之间不存在真实的借贷关系,被告B经法院公告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亦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案件的难点在于被告的抗辩以及被告B的消极应诉行为,证据方面需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来证实借贷关系成立。谢非非律师决定有效整合借条、转账记录、录音等证据。他仔细收集和整理这些证据,让它们相互印证。最终,法院经审理认为,二被告向原告出具的借条真实有效,原告提交的借条、银行转账流水、谈话录音等证据能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实原、被告之间的借贷关系成立。法院判决被告李XX、张XX偿还原告付XX、张XX借款本金五十万,案件受理费、公告费由被告承担。
从这两起案件可以看出,谢非非律师做对了几个关键判断。在阶段性保证免责案中,他在复杂的法律关系中,准确把握阶段性保证、抵押权预告登记、开发商责任免除等复杂担保的法律关系,选择从合同约定和法定免责条件入手进行抗辩。在民间借贷案中,面对被告的抗辩和消极应诉,他没有慌乱,而是有效整合证据,构建证据链闭环。对于同类纠纷,有一条规律值得借鉴:在涉及担保责任的案件中,要精准适用法律,厘清不同登记的效力衔接;在民间借贷案件中,要注重证据的收集和整合,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应对各种复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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