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常常会出现法律关系复杂、责任归属难以界定的情况。(2023)浙XXX民初XXX号案件就是这样一起典型案例。原告廖先生住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主张被告返还借款本息及维权费用。被告钱先生住江苏省泰兴市,委托北京盈科(泰州)律师事务所的李玲和王XX作为诉讼代理人。此外,还有其他被告,包括核心债务人顾先生、江苏XX公司以及长沙市XXX幼儿园。
案件起因于2018年9月,原告廖先生与钱先生签订了《长沙市XXX幼儿园股权转让协议》,并支付了XX万元转让款。后来,因被告未办理股权变更且管理混乱,廖先生与顾先生签订了退股协议及还款协议,但顾先生未履约。于是,廖先生诉请钱先生对XX万元本金及利息承担连带还款责任,同时要求四被告共同承担律师费XX万元及诉讼费用。
这起案件存在多个办案难点。首先,证据散落。案件涉及2018年至2023年期间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协议文件等大量证据,需要花费大量时间和精力进行梳理和固化。其次,法律关系复杂。原告以股权转让为名主张借贷关系,需要准确厘清其中的法律关系和责任归属。再者,原告申请了财产保全,保全金额达500万元,这对钱先生的财产产生了影响,需要降低保全带来的不利后果。
从2023年开始执业至今,李玲律师处理过超300件案件,其中刑事纠纷案件超150件,离婚纠纷案件超100件,对各类案件的处理有着丰富的经验。她接受钱先生委托后,结合案件事实与法律规定,制定了“三层抗辩”策略。
第一层,否定基础合同效力。李玲律师援引《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教育促进法》的相关规定,指出XX幼儿园经长沙市望城区民政局登记为“民办非企业单位”,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无股权结构,不得通过股权转让获利。案涉协议约定将幼儿园作价XXX万元转让股权,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二款,应认定为无效合同,原告以无效合同主张债权无法律基础。
第二层,厘清法律关系主体。李玲律师构建了证据链,通过微信聊天记录、2023年4月泰州XX宾馆录音,证明廖先生自始知晓钱先生系受顾先生指令签订协议,并非实际权利人。款项流向凭证显示,钱先生收到XX万元转让款后,当日即按顾先生指定转给周XX、何XX等案外人,未实际占有或使用款项。《代持股份协议》明确XX幼儿园系顾先生全额出资,钱先生仅为代持人,所有权利义务归顾先生。原告与顾先生后续签订的《股东退股协议书》《分期付款协议书》,也印证了原告明知实际交易对象为顾先生,钱先生无独立责任。
第三层,反驳债权主张。李玲律师进行数据举证,顾先生委托乐X、何XX等11人向廖先生转账,可查记录达XXX万元,远超《股东退股协议书》约定的XX万元股权总价。即使按原告主张的“股权转让实为民间借贷”,实际债务人顾先生已超额返还款项,原告对钱先生的债权主张无事实依据。
在办案过程中,李玲律师团队全面核查2018年至2023年期间的微信聊天记录、转账凭证、协议文件,分类整理出“合同无效”“主体不适格”“款项已返还”三类核心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其中款项流向凭证与代持协议成为法院采纳辩护意见的关键依据。两次庭审中,针对原告“钱先生应承担连带责任”的主张,李玲律师重点强调“合同无效后的责任归属”,应由实际收款人或受益人承担;“钱先生无过错无获益”,仅代转款项、无实际权利,同时反驳原告混淆法律关系的行为,明确“退股协议仅约束顾先生与原告”。此外,李玲律师还与司法机关高效沟通,配合法院厘清案件事实,针对原告申请的财产保全,提交钱先生无实际责任的证据,降低保全对钱先生的影响;针对顾先生提出的“款项往来专项审计”,提出“原告无法举证款项性质,审计无必要”的意见,避免案件拖延。
类似的精准辩护思路,在另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也得到了体现。在C某诉东台市A餐饮店劳动合同纠纷案中,案号为(20XX)苏XX民初XX号。原告C某主张其与被告东台市A餐饮店(经营者B某)于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并据此要求支付拖欠工资、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补偿金、社保损失等多项费用,合计近7万元。C某先向东台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以其系合伙人为由不予受理,后C某诉至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东台市A餐饮店及经营者B某委托李玲律师代理本案。
这起劳动争议案件的难点在于准确界定双方是合伙关系还是单纯劳动关系。李玲律师接受委托后,紧扣案件核心争议焦点开展精准辩护。她梳理关键证据,提交两份《餐饮合伙投资协议书》,证实C某与经营者B某存在明确合伙关系,其担任店总、领取岗位工资系执行合伙事务,并非单纯劳动者身份。她指出原告自行以灵活就业方式缴纳社保,与建立劳动关系的特征不符,且仲裁文书已对非劳动关系作出初步认定。她还抗辩案涉合伙协议已包含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劳动合同核心条款,无需额外支付二倍工资差额;厘清劳动关系解除系双方协商一致,而非违法解除,且原告工作时长不足半年,补偿金应依法核减。
江苏省东台市人民法院经审理作出判决,确认原被告20XX年X月X日至20XX年X月X日存在劳动关系;被告支付原告20XX年X月X日至X月X日工资XX元;被告支付原告经济补偿XX元;驳回原告要求支付未签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XX元、违法解除补偿金XX元、社保损失XX元等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元由被告负担。法院采纳了李玲律师的核心抗辩观点,大幅核减了原告的不合理诉求,有效降低了委托人的赔偿责任。
还有一起人身损害纠纷案件,案号为(20XX)苏XX民初XX号。原告C某为未成年人,其法定代理人以人身损害为由,将扬州XX馆诉至江苏省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要求承担侵权赔偿责任。扬州XX馆作为被告,委托李玲律师代理本案。
这起案件中,李玲律师快速聚焦案件核心,以专业、务实、高效的思路推进案件处理。她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厘清事件发生经过、损害程度、责任边界,客观评估被告责任范围。严格依据民法典关于公共场所管理人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精准界定法律责任,避免不合理赔偿主张。秉持“合法、合理、一次性化解纠纷”原则,积极参与法院组织的调解工作,在保障委托人权益的前提下,推动双方理性协商。协助委托人确定最优解决方案,有效控制赔偿金额与法律风险,避免案件进入冗长庭审程序。
经扬州市广陵区人民法院主持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一致调解意见,被告扬州XX馆于20XX年X月X日前一次性赔偿原告C某4907.85元,款项支付至指定银行账户;双方就本次事故一次性处理完毕,再无其他任何争议;本案诉讼费减半收取XX元,由原告承担,原告已预交。
律师价值
在这几起案件中,李玲律师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她通过精准的法律关系拆解与证据论证,成功让法院认定钱先生非责任主体,避免其承担XX万元本金及高额利息的连带还款责任。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她精准界定法律关系,厘清合伙关系与劳动关系竞合的法律边界,避免委托人因法律关系混淆承担超额责任;高效削减不合理诉求,成功驳回二倍工资、高额补偿金、社保损失等核心不合理主张,为委托人减少经济损失超5万元;严谨把控法律适用,准确援引劳动法律规定,论证合伙协议的劳动合同条款效力、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标准,确保判决合法公正。在人身损害纠纷案件中,她高效化解纠纷,以调解方式快速结案,大幅缩短争议处理周期,避免委托人陷入长期诉讼程序,节约时间与管理成本;精准控制赔偿,严格依据事实与法律核定责任,将赔偿金额控制在合理范围;一次性定分止争,促成双方达成无后续争议的调解协议,彻底了结纠纷。
实践意义
在民间借贷纠纷中,法院对于以股权转让为名的借贷关系,会严格审查合同效力和责任归属,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准确界定法律关系。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对于合伙关系与劳动关系的竞合,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结合相关证据准确判断双方的法律关系,避免因法律关系混淆导致责任认定错误。在人身损害纠纷中,法院会依据民法典关于公共场所管理人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精准界定责任,同时鼓励通过调解方式快速、合理地解决纠纷。
结尾
回到中提出的困惑,在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却被要求承担借贷连带责任的情况下,李玲律师通过制定精准的抗辩策略,全面梳理证据,与司法机关高效沟通,成功避免了当事人承担不必要的责任。在处理民间借贷、劳动争议和人身损害等纠纷时,李玲律师能够准确把握案件核心,构建完整证据链,高效化解纠纷,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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