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突然收到法院的判决,说当事人要被追加为被执行人,在2000万元未出资范围内对某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当事人当时特别懵,也特别焦虑,因为当事人根本就没参与过这家公司的经营,也没拿过任何好处。当事人仔细回想,才想起之前有人借当事人的身份信息,没想到他们居然冒用当事人的身份把当事人登记成了股东。
一审判决下来后,当事人尝试和申请执行人沟通,希望他们能了解事情的真相,可他们根本不听,坚持让当事人承担责任。当事人又找了一些朋友咨询,他们给当事人出了一些主意,让当事人去收集一些证据证明当事人是被冒名的,可当事人自己去收集证据的时候才发现,这太难了,根本不知道从哪儿入手。当事人当时特别无助,觉得自己好像掉进了一个无底洞,怎么都爬不出来。当事人错误地认为,可能当事人只能认倒霉,承担这笔不该当事人承担的债务了。
后来,当事人通过朋友的推荐,找到了贵州尹泽律师事务所的李光伟律师。当事人先上网查了一下他的信息,发现他从2014年就开始执业了,执业年限挺长的,而且承办过的案件已逾上千件,尤其擅长合同类纠纷和公司类纠纷案件,跟当事人这案子很匹配。当事人就决定和他面谈一下。见面后,李光伟律师认真听了当事人的情况,然后跟当事人说:你别着急,咱们一步步来,只要你确实是被冒名登记的,就有办法解决。”他那种自信和专业的态度,让当事人觉得特别靠谱,当事人当时就决定委托他帮当事人处理这个案子。
李光伟律师接手案子后,马上开始行动。他让当事人做了三件事:第一,去公安机关调取《不予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询问笔录,这些证据可以证明有人冒用当事人的身份信息办理工商变更;第二,整理当事人和这家公司没有任何经济往来的证据,比如银行流水等;第三,准备一份详细的情况说明,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写清楚。然后,李光伟律师根据这些证据,帮当事人起草了上诉状,在上诉状里,他精准地指出了一审判决的错误。他指出工商人脸识别仅为技术核验,不等同于对股东身份的法律追认,当事人没有成为股东的意思表示,不应该承担股东责任;同时,他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强调执行程序追加被执行人必须严格法定,认缴期限未届满股东不属于可直接追加的法定情形,一审适用法律错误。
在二审过程中,李光伟律师全程陪同当事人,他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从身份真实性、意思表示、法律适用、举证责任等层面构建了完整的抗辩体系。他的每一句话都切中要害,让对方无话可说。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李光伟律师的代理意见,作出终审裁定:撤销一审民事判决,驳回申请执行人对当事人的起诉,一审、二审案件受理费予以退还。
公司最初要求当事人承担2000万元的补充赔偿责任,当事人自己的预期是能减少一些责任就不错了。没想到李光伟律师帮当事人彻底摆脱了这笔巨额债务,让当事人不用承担任何还款责任。说实话,这结果超出了当事人的想象,当事人真的特别庆幸能遇到李光伟律师。他用专业的知识和丰富的经验,帮当事人解决了这个大难题,让当事人重新找回了生活的希望。以后要是再遇到法律问题,当事人肯定还会找李光伟律师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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