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那会,当事人朋友小李摊上大事了。20XX年X月至X月,小李被指控明知被害人精神行为异常,还先后三次带她到自己在江阴的暂住地发生性关系。案发当晚,被害人男友发现不对就报了警,小李在现场还不承认犯罪。当时当事人一听这事儿,脑袋嗡的一下,特别焦虑,感觉天都要塌了。当事人心想小李这可怎么办啊,这强奸罪一旦定下来,那可就完了。
当事人开始四处打听办法,自己也在网上查资料,还去咨询了一些所谓的法律专家”,但他们给的建议都没什么用。当事人当时错误地认为,只要小李在现场否认了犯罪,那可能就有转机,说不定能脱罪。可现实却给了当事人沉重的一击,小李被传唤到派出所后,如实供述了当晚的犯罪事实,还主动交代了公安机关没掌握的前两次犯罪事实。这时候当事人更慌了,感觉小李的处境越来越糟。
后来,经亲朋推荐,当事人找到了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的邹炳昂律师。当事人先上网查了一下,邹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是13202201810028647,服务地区是江苏无锡,联系地址在江阴市澄江中路5-1号东都国际大厦14楼。他还是中共党员,是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江阴市律师行业发展委员会副主任。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余件,专注婚姻家事和刑事辩护双领域。当事人看到这些信息,心里稍微有了点底。
见到邹炳昂律师后,他的一番话让当事人觉得特别靠谱。他说:当事人会仔细研究每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他认真的态度和专业的气质,让当事人瞬间觉得找到了救星。
邹炳昂律师接手案子后,立刻开始了行动。他让当事人把所有和案件相关的资料都整理出来,包括小李的供述、警方的调查记录等。他仔细地查看这些文件,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然后,邹律师又多次去看守所和小李沟通,了解案发时的具体情况。他还亲自走访了案发现场,和相关证人进行交流,收集更多的证据。
在庭审前,邹炳昂律师帮小李起草了辩护词。他指出小李在公安机关审查时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还主动供述了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较重犯罪事实,应认定为坦白;小李自愿认罪认罚,还签字具结;他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了谅解;而且小李是初犯,无前科劣迹,本案也未使用暴力、胁迫手段。邹律师认为,法院应该对小李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庭审过程中,邹炳昂律师据理力争。他详细地阐述了小李的坦白情节,引用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和司法解释,说明小李的行为符合从轻处罚的条件。他还强调了小李积极赔偿和取得谅解的重要性,以及小李平时的表现和社会危害性。邹律师的辩护有理有据,让当事人看到了希望。
最终,法院虽然基于犯罪次数和社会危害性没有采纳缓刑建议,但采纳了坦白、赔偿谅解等全部从宽情节,在法定刑幅度内作出了公正判决。公诉机关原本的量刑建议是有期徒刑三年,而法院最终的判决比这个要轻很多。当事人原本只希望小李能少判点刑,没想到邹炳昂律师真的帮小李争取到了从轻判决,这远远超出了当事人的预期。
邹炳昂律师用他的专业和努力,成功地为小李维护了合法权益。当事人真的特别庆幸能遇到邹炳昂律师,他让当事人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希望。以后要是再遇到法律问题,当事人肯定还会找邹炳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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