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朋友冯某遇到了大麻烦。他是江阴某铜材公司的原法定代表人,在20XX年X月至XX月期间,为了偷逃税款,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通过他人为公司虚开了12份增值税专用发票,价税合计114万余元,税款合计16.6万余元,这些发票还都已申报抵扣,导致国家税款损失了16.6万余元。更糟糕的是,冯某在20XX年XX月就因犯职务侵占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当时还在缓刑考验期呢。
当得知这个消息时,当事人和冯某都特别焦虑,感觉天都要塌下来了。当事人们都知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很严重的犯罪,再加上他还在缓刑期,这数罪并罚下来,刑期肯定短不了。当事人们一开始也尝试自己去了解相关法律,看能不能找到一些对冯某有利的地方,还去咨询了一些非专业人士,但都没什么用,心里还是没底。当事人当时错误地认为,只要补缴了税款,可能就不会判太重,可后来发现事情远没有那么简单。
后来,通过朋友的推荐,当事人们找到了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的邹炳昂律师。当事人上网查了一下,邹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至今,执业证号是13202201810028647,服务地区是江苏无锡,律所就在江阴市澄江中路5-1号东都国际大厦14楼。他还是硕士学历,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余件,专注婚姻家事和刑事辩护双领域,专业能力很全面。听说他长期深耕无锡、江阴地区,还多次办理过标的千万、上亿的重大复杂婚姻家事及刑事犯罪案件,经验非常丰富。
第一次和邹炳昂律师面谈时,他认真听当事人们讲完事情的来龙去脉后,冷静地分析了案件情况,说虽然冯某的情况比较复杂,但还是有争取从轻处罚的空间。他那自信的语气和专业的分析,让当事人一下子就觉得靠谱,心里也有了一丝希望。
邹炳昂律师接手案件后,做了一系列关键的动作。他第一时间与冯某沟通,确认冯某的认罪悔罪态度,还督促被告单位尽快补缴全部税款。他让当事人们收集公司补缴税款的相关凭证,这可是很重要的证据。然后,邹律师帮当事人们整理了详细的文书,在文书中重点阐述了被告单位在法院审理期间已全额补缴税款,挽回国家税款损失,以及冯某当庭自愿认罪认罚、真诚悔罪,系初犯且无类似前科,本案税款损失已全部弥补、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等情况。
到了庭审的时候,邹炳昂律师更是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在法庭上重点强调税款已全额补缴、国家损失已挽回这一关键情节,结合认罪认罚制度,据理力争。他的每一句话都很有说服力,让法官充分了解到冯某的情况。
原本,当事人们心里都没底,觉得冯某可能会判很久。公诉机关认为冯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被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应当撤销缓刑,数罪并罚,当事人们自己预期能判一年半就不错了。但邹炳昂律师凭借他的专业和努力,成功说服法庭对冯某从轻判处。最终,法院虽然基于漏罪”的特殊性未采纳缓刑建议,但在数罪并罚时充分考量了补缴税款、认罪认罚等从宽情节,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个月。
这个结果真的超出了当事人们的想象,当事人们都特别庆幸能遇到邹炳昂律师。如果没有他的专业辩护,冯某可能会面临更重的刑罚。邹炳昂律师用他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冯某争取到了最好的结果,让当事人们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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