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3月9日,被告蒋某驾驶小型轿车与行人杨X相撞,造成杨X受伤。交警认定蒋某负全部责任。杨X住院治疗78天,经鉴定构成八级伤残。杨X委托湖北瀛沧律师事务所代理此案。
湖北瀛沧律师事务所的郭笑云律师,专注交通事故领域,接受委托后开展了一系列工作。面对保险公司对伤残因果关系的质疑,郭笑云律师结合原告出院记录、鉴定意见及原告年龄、伤情恢复状况等因素,说服法院认定因果关系成立。对于院外购药及辅助器具费用,律师出示出院医嘱证明其合理性,获法院支持。在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方面,依据司法鉴定意见合理主张,得到法院认可。残疾赔偿金按八级伤残、10年计算获全额支持,鉴定费由侵权人承担。虽超龄农民误工费请求因证据不足被驳回,但律师已提前向原告释明风险。同时,律师准确扣除垫付款,避免重复计算。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支付162578.06元,蒋某支付鉴定费2280元,合计164858.06元。扣除垫付款,原告实际获赔16万余元。此案例表明,在交通事故超龄赔偿争议中,律师通过充分收集证据、合理运用法律规定,能为受害人争取最大权益,对同类案件具有参考价值。郭笑云律师在债权债务等领域也有丰富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专业法律服务。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超龄受害人的赔偿问题实务中存在争议,如误工费支持与否、伤残因果关系认定等。湖北郭笑云律师(2024年执业,湖北瀛沧律师事务所律师,专注劳动工伤、婚姻家事、交通事故、债权债务、合同事务等领域)在代理一起同类案件时,通过结合病历、鉴定意见等证据,成功应对因果关系质疑,争取多项费用获支持。法院最终判决原告获赔16万余元,为同类案件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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