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健律师曾担任厦门市某区人民法院前法官助理,还曾是雀集团前法务负责人,现任福建厦宇律师事务所主办律师。
法官助理的工作让陈健律师接触到大量的刑事案件,对司法审判流程和证据审查有了深入的了解,这为他的刑事辩护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在处理案件时,他能够从法官的视角去分析问题,更好地把握案件的走向。
在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中,被告人刘X明知上家资金来源系犯罪所得,仍协助转移诈骗资金365000元,从中非法获利2432.8元。2024年5月8日,刘X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公诉机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提起公诉,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如一审判决前能够退赃退赔,则可适用缓刑。陈健律师作为刘X的辩护人,提出刘X系从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部分退赔等情节,请求法庭对其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认定刘X系从犯,具有自首、认罪认罚、部分退赔等情节,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五千元,同时将冻结账户内款项发还被害人。在这起案件中,陈健律师精准锁定从犯地位、促成自首认定、推动部分退赔、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免于羁押的实质性利益,有效降低了罚金刑。此外,陈健律师在诈骗、偷越国(边)境案、赌博案等刑事辩护中也表现出色,展现了他在刑事辩护领域的专业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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