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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律师的合同诈骗不起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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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7 · 118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胡雨薇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999+人 执业9年
律所: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1101201711209911
擅长领域:合同事务
咨询电话:13911097553
代表案例:26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团队主办律师,八年执业经验,擅长办理各类刑事案件,民事案件以及商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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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曾担任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的胡雨薇律师,自2017年执业以来,一直在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专注于刑事、刑民交叉领域。在某起合同诈骗案中,她精准辩护,成功推动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为当事人避免了刑事追诉风险。
高级合伙人律师的合同诈骗不起诉案

胡雨薇律师是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自2017年起,她就在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执业,专注于刑事、刑民交叉领域案件。凭借专业能力,她在多起案件中为当事人争取到良好结果。

胡雨薇律师作为高级合伙人,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她在刑事领域的深入研究和实践,使她能够应对各类复杂的刑事案件。这种身份和经验,让她在处理案件时更加游刃有余。

在江苏省无锡市某区的一起合同诈骗案中,被不起诉人闵X主要经营票据业务与资金拆借业务。2022年间,因借款到期对方未还款,闵X出现约2.45亿元本金缺口及2800余万元利息缺口。为维持资金链,闵X采取“拆东补西”方式拆借资金。侦查机关认为闵X在明知自身无偿还能力的情况下,隐瞒真实资金状况,骗取被害人资金用于填补债务窟窿,涉嫌合同诈骗罪。胡雨薇律师接受委托后,围绕合同诈骗罪的核心构成要件展开辩护。她指出闵X所依据的银行解质押业务均真实存在,虽有“拆借还旧”行为,但始终在维持经营并部分偿还资金,并非恶意挥霍或逃匿;部分资金虽未严格用于约定业务,但最终通过其他渠道向被害人进行了偿还;资金链断裂引发的债务违约,原则上属于民事借贷纠纷,不应当轻易上升为合同诈骗罪。

经两次退回补充侦查,检察机关仍认为公安机关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决定对闵X不起诉。胡雨薇律师凭借专业的刑事辩护能力,成功为闵X避免了刑事追诉风险,在刑事领域展现出卓越的专业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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