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雨薇目前在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处理刑事和刑民交叉领域案件。2019年,胡雨薇接手了一起特大网络开设赌场案。
被告人刘XX出资、李XX提供技术,合作开发并上线运营一款语音社交APP,该平台通过巢XX招商引资落户江西省某县,先后挂靠于两家科技公司运营。平台内设有多种概率游戏,用户充值获取虚拟币参与,获得的礼物可兑换积分提现,平台扣除手续费,还设置公会体系激励引导用户参与游戏。经司法鉴定,平台充值总额超10亿元,通过概率游戏营利达5941万余元。巢XX负责招商引资、落户协调等事宜,并安排谢XX具体执行,案发后巢XX主动投案。公诉机关以开设赌场罪对巢XX等人提起公诉,认为其行为情节严重,应追究刑事责任。
胡雨薇接受委托后,全面梳理案件事实,重点围绕巢XX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及主观恶性程度展开辩护。她指出,巢XX并非平台实际运营者、决策者,未参与概率游戏设计等,在整体犯罪活动中起次要、辅助作用,应认定为从犯。同时,巢XX案发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符合自首条件,且无犯罪前科,主动退缴违法所得350万元,认罪态度良好,有明显悔罪表现。
庭审中,胡雨薇结合在案证据,客观陈述巢XX实际参与范围,避免将其与主犯行为混同,多次强调自首、退赃、从犯等法定从轻、减轻情节,争取法庭对巢XX适用缓刑。
法院经审理认为,巢XX系从犯,应减轻处罚;构成自首,可减轻处罚;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其犯罪情节、悔罪表现及再犯风险,决定对其适用缓刑。最终,巢XX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其退缴的违法所得二百二十四万余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除了这起网络开设赌场案,胡雨薇还处理过众多案件。比如在涉嫌合同诈骗2.45亿资金窟窿案中,她精准抓住案件核心,围绕“非法占有目的”与“履约能力”展开辩护,推动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作出不起诉决定。在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中,她为被告人辩护,虽部分辩护意见未被采纳,但也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做出了努力。胡雨薇始终秉持坦诚相待、不辜负信任的执业理念,为每一起案件投入精力,挖掘核心辩点,为当事人制定适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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