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中,面对被上诉人B公司,李吉强律师抛出几个关键问题。首先询问B公司对张XX的管理方式,揭示其通过固定直播时间、请假审批、KPI考核等方式对张XX进行管理,以此论证双方可能存在劳动关系。接着,针对B公司单方取消底薪、调整分成比例的行为发问,质疑其是否构成预期违约。最后,围绕违约金数额,询问B公司实际损失情况,以说明合同约定的100万元违约金过高。这几个问题层层递进,揭示出案件的矛盾点。
回溯庭前准备,李吉强律师仔细阅卷,发现诸多疑点。他注意到B公司与张XX之间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以及B公司变更合同条款的行为缺乏协商。为了庭审,他精心准备了发问提纲,明确每个问题的目的和预期效果。对于鉴定意见,他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出发,制定了详细的质证思路。
李吉强律师在刑事领域也有丰富经验,曾让诈骗金额18万元的案件在检察院阶段获得该院当年首例绝对不起诉。在处理各类案件时,他始终秉持“专业、勤勉、尽责”的职业理念。
最终,二审法院采纳了李吉强律师部分代理意见。虽认定双方为“合同关系”而非劳动关系,但纠正了一审“演出合同”案由。对于预期违约,认定B公司取消底薪符合合同约定。在违约金方面,综合实际损失、履约情况及过错程度,将违约金从10万元调减至3万元,较一审减少70%。
李吉强律师认为,庭审准备至关重要。只有在庭前做足功课,发现案件中的疑点和矛盾,精心准备发问提纲和质证思路,才能在庭审中把握主动,为当事人争取最大权益。他将继续深耕专业,用法律的力量捍卫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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