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中,蒋X经人介绍与曾X相识,曾X委托蒋X完成祖坟修缮工作且报酬已结清。然而,蒋X在曾X祖坟附近砍树时不慎摔伤并构成十级伤残。此后,蒋X起诉曾X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208042.82元。若蒋X诉求得到支持,曾X将面临巨额经济损失。此时,福建福州吴丽玉律师登场,她是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拥有9年执业经验。
一审中,吴丽玉律师凭借专业能力成功抗辩,助力法院驳回蒋X全部诉讼请求。蒋X不服提起上诉后,吴丽玉律师开始二审的应对工作。她巩固一审抗辩基础,强化证据支撑。吴丽玉律师在处理大量合同事务中积累了丰富的证据整理经验,此次她整理出曾X已全额支付祖坟修缮报酬的相关证据,明确双方就祖坟修缮的权利义务已终止,有力驳斥了蒋X关于“砍树系修缮扫尾工作、雇佣关系延续”的上诉主张。
针对蒋X提出的上诉理由,吴丽玉律师进行针对性反驳,拆解其证据瑕疵。在众多刑事辩护案件中,吴丽玉律师养成了细致研究案件细节的习惯。她针对蒋X“证人指认曾X在现场指挥”“一审事实认定错误”等上诉观点,逐一质证,指出证人证言无其他证据佐证、蒋X自身陈述前后矛盾,且其无法提供有效证据证明雇佣关系成立,论证其上诉理由无事实依据。
对于蒋X二审提交的新证据,吴丽玉律师精准质证抗辩。她重点指出医疗缴费记录无法证明缴费主体、新增证人与蒋X存在利害关系、证言证明力不足,进一步强化“蒋X未能举证雇佣关系”的核心抗辩观点。这得益于她在交通事故与工伤赔偿案件中,对各类证据的深入研究和精准判断能力。
最后,吴丽玉律师精准援引法律规定,强化抗辩逻辑。依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谁主张、谁举证”原则,强调蒋X始终未能提供充分有效证据证明其2024年10月24日砍树系受雇于曾X,应承担举证不利后果,请求二审法院维持一审正确判决。
二审法院审理后,认可了吴丽玉律师的抗辩意见,认定蒋X提交的全部证据均不足以证明其与曾X存在事实雇佣关系,应承担举证不利后果,最终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吴丽玉律师凭借专业素养与高效服务,为曾X避免了208042.82元的经济损失。她还是福建女监“荷合法务工作室”志愿服务律师,以其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与卓越的执业能力,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认可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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