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驰,广东金词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执业证号14419200810892421,自2008年开始执业。他以东莞市和虎门镇为核心服务地区,专注民商刑事法律服务。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2000件,其中成功办理刑事、合同、婚姻等相关案件1000余件,在侵权、劳动、顾问等细分类型上亦有丰富实践经验。
在业务能力方面,严驰律师在多个领域展现出专业优势。在合同业务上,他是资深合同律师,对合同X有精深研究,凭借深厚的理论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专业解决重大、疑难、复杂合同纠纷,还能代为制作合同,为企业进行合同培训。刑事辩护领域,他法律功底深厚,诉讼基本功扎实,依托律所专家团队提供专业服务。公司事务方面,他创立了企业法务管理的规范化体系,擅长公司企业改制、股权转让、收购、资产重组等业务,能为企业提供优质法律服务。交通事故处理上,他专业知识丰富,团队高效,能快速处理理赔款。婚姻家庭业务中,他精通婚姻、继承法,有独特争取小孩抚养权技巧和专业的夫妻共同财产查询服务。劳动争议方面,他为企业和职工代理过大量案件,具备丰富的理论与实践经验。
下面以东莞市XX公司与东莞市XX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详细展示严驰律师的专业能力。在该案中,严驰律师作为东莞市XX公司的委托代理人参与诉讼。2013年3月至5月期间,早班车公司与XX公司先后签订十份承揽合同,约定XX公司承揽加工早班车公司委托定制的各类服装。XX公司按要求履行交付义务后,早班车公司尚欠货款494012.7元,XX公司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起诉。早班车公司则辩称只欠271049元,并提起反诉,称XX公司存在延期交货和拒不收回超出“交货数”部分服装的违约行为,要求XX公司支付延期交货违约金45260.3元,收回价值64205.5元的超出部分服装,并承担反诉诉讼费。
案件的核心争议难点在于一是XX公司主张的尾货是否包含在《明细表》的628454.5元中;二是早班车公司主张退回多收的货物是否合理;三是早班车公司诉求的违约金是否有依据。
针对这些争议,严驰律师制定了全面的应对策略。在尾货问题上,严驰律师依据《出货单》等证据,指出《明细表》中的628454.5元只是早班车公司已经实际收取的货物价值,部分尾货未包含在内。对于不同款号的尾货,他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交货情况,合理主张货款。在退货问题上,他强调早班车公司未能举证证明有拒收行为,也未在合理期限内要求XX公司收回多交货物,应视为同意接受。在违约金问题上,他依据合同约定和早班车公司出具的《证明》,合理计算违约金。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定早班车公司应支付XX公司货款392279元及逾期付款利息,XX公司应支付早班车公司违约金9189.57元。早班车公司不服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维持了早班车公司尚欠XX公司货款392279元的认定,同时纠正了违约金计算,判决XX公司支付早班车公司违约金10502.37元。
这起案件对于同类承揽合同纠纷具有重要的行业参考价值。它明确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对于货物交付、尾货认定、退货处理以及违约金计算等关键问题的处理原则和方法。严驰律师在案件中充分运用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当事人争取到了合法权益,也为类似案件的处理提供了可借鉴的范例。
严驰律师凭借逾2000件的办案经历,在多个业务领域积累了丰富的实战经验。他成功办理的众多案件,如刘XX盗窃罪、广州市XX公司与东莞市XX公司加工合同纠纷、东莞市XX头股份经济联合社与刘XX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等,充分证明了他在刑事、合同、租赁等领域的专业能力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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