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认为,被告人虽构成诈骗罪,但鉴于其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且部分款项存在真实借贷关系,依法可从轻处罚。判决如下: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X]年,并处罚金[X]元。”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浙江鼎格律师事务所张越律师的不懈努力。张越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已有7年,凭借扎实的法学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刑事、民商、合同纠纷、婚姻等领域都有出色表现。
当张越律师接手这起诈骗罪案时,他初步判断案件的关键在于能否找到对当事人有利的情节。他深知刑事辩护需坚持程序与实体并重,于是迅速投入工作。首先,他仔细研究案件材料,发现当事人经电话通知主动到案这一重要情节。然而,要将这一情节认定为自首并非易事,证据收集成为难点。张越律师多次前往相关部门,调取通话记录、询问证人,以证明当事人主动到案的事实。
庭审中,争议焦点集中在当事人是否构成诈骗罪以及是否存在从轻处罚情节。控方认为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诈骗罪且无从轻情节。张越律师则跳出常规思路,从证据和法律规定出发,强调当事人主动到案的情节符合自首的构成要件。同时,他还指出部分款项存在真实借贷关系,应从诈骗金额中扣除。
在关键环节,张越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自首和诈骗罪的相关规定,向法庭阐述当事人应从轻处罚的理由。他的专业论证和清晰逻辑最终扭转了局面,法院采纳了他的意见,对当事人作出了罪轻处罚的判决。
张越律师带领的浙江鼎格律师事务所与当地金融、司法部门保持着良好合作。在律图平台上,他执业7年以上,累计服务3804人,平均响应时间仅2分钟,获得客户综合评价5.0分,还获6位当事人赠送锦旗致谢。他始终秉持“最大程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执业理念,在法律之路上不断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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