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步青律师,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执业以来,已经累计办理工伤案件上千件。
在南京,有个叫陈XX的人,在南京某建筑劳务有限公司工作。工作期间,陈XX因工受伤,后来被认定为工伤。按道理,公司得给人家足额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啊,但这公司没做到位。陈XX没办法,只能把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公司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各项费用。可公司对赔偿的事儿有争议,双方一直谈不拢。
陈XX当时的处境可太糟了。他受了伤,本来就没法好好工作挣钱,生活上有不少困难。而且工伤赔偿一直拖着不给,他心里别提多焦虑了。漫长的诉讼程序又会加重他的负担,他急需尽快拿到赔偿款来解决生活难题。
陈步青律师接受委托后,制定了“调解优先、保障权益”的诉讼策略。他先是全面梳理案件,仔细核算陈XX应得的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像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这些,确保每一个赔偿项目都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计算标准。他还和陈XX充分沟通,了解他的实际困难和诉求,确定了一个既合理又有谈判空间的赔偿金额底线。
在诉讼过程中,陈步青律师主动和承办法官、被告代理人沟通。他跟被告方说,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用人单位得依法承担工伤职工的保险待遇。要是案子进入判决程序,公司不仅会增加诉讼成本,还可能影响企业声誉。同时,他也从诉讼时间、执行风险等方面,给陈XX分析调解解决纠纷的好处。
经过多次沟通,陈步青律师发现,被告公司虽然对赔偿金额有异议,但有分期付款的意愿和能力;陈XX虽然想尽快拿到赔偿,但也理解公司的资金周转压力。于是,他想出了一个“分期支付+违约惩罚”的调解方案:被告分四期支付65000元赔偿款,要是任何一期逾期没付,陈XX有权就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而且被告得另加付5000元违约金。
最后,在江苏省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被告要分四期支付陈XX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各项费用共计65000元,还约定了违约惩罚措施。双方还得相互配合办理工伤保险待遇申报手续,并且就本案纠纷一次性了结。案件受理费也免收了。
陈XX一开始担心赔偿拿不到手,还得经历漫长的诉讼。现在通过调解,不仅能分期拿到赔偿款,还有违约惩罚保障。这个案子能成功调解,关键在于陈步青律师准确把握了双方的心理预期和调解空间,提出了合理的调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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