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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价值数百万房产共有权,以为房子要不回来了,最后邹炳昂律师帮我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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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5 · 1692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邹炳昂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服务:239人 执业8年
律所: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202201810028647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咨询电话:13921525245
代表案例:10个
律师优势:办过大案,会外语,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对于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工伤、交通事故、劳动争议、婚姻家庭、公司业务、刑事辩护等均具备较高的执业技能,目前担任数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曾多次办理标的千万、上亿的重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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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因离婚问题岳母和妻子意图霸占房产,让我陷入困境。直到我遇到了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的邹炳昂律师,他梳理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最终法院一审判决房子归我和妻子共有,保全费等由被告负担。
确认价值数百万房产共有权,以为房子要不回来了,最后邹炳昂律师帮我赢了!

我和妻子婚后卖掉婚房的钱买了7XX室高层房产,后来房价下跌,加上妻子在房产公司工作,我们决定退掉7XX室,换购同小区的4XX室洋房。妻子提出用她母亲的名义购房可以节省契税,还能规避开发商的审计风险,我同意后,她就把退房所得的114万余元转给了岳母,作为4XX室洋房的首付款,房子也登记在了岳母名下。房子交付后,我们一家三口住了进去,装修款、贷款还有日常费用都是我和妻子出的。

然而后来我和妻子产生了离婚纠纷,岳母和妻子居然主张4XX室洋房是岳母个人出资购买的,想把这房子据为己有。当时我真的非常无助,手上虽然有一些付款凭证,但岳母和妻子一口咬定购房款是我们的还款,我根本不知道该怎么证明这房子是我和妻子共有的。我咨询了一些人,他们都说这官司很难打,我心里越来越没底。

后来,我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的邹炳昂律师。邹律师从2018年开始执业,执业证号是13202201810028647,服务地区是江苏-无锡,他还是中共党员,江苏维一律师事务所党支部书记、合伙人,江阴市律师行业发展委员会副主任。执业至今,他累计承办案件已逾千余件,专注婚姻家事和刑事辩护,还获得过中共江阴市律师行业委员会优秀党员律师等多项荣誉。了解到他的这些信息后,我觉得他很靠谱,就决定委托他帮我处理这个案子。

邹律师接受委托后,马上开始全面梳理案件证据。他先是仔细研究了7XX室高层退房及退款银行流水、4XX室洋房首付款支付凭证、贷款账户还款记录、装修合同及付款凭证、我缴纳水电费的记录,还找到了关键的微信聊天记录。在律所里,邹律师花了好几个晚上仔细分析这些证据,将它们整理成了一个完整的证据链。这个证据链有力地证明了4XX室洋房的首付款来源于我和妻子出售夫妻共同房产的退房款,房屋贷款主要是我妻子转账到岳母还贷账户偿还的,装修也是我们夫妻二人共同参与并出资的,房子交付后也是我们一家实际居住。而且岳母在微信中明确表示“我又不要你们写我的名字,你们两个人开头同意的,替你们省钱”,这完全印证了借名买房的主张。

庭审中,被告辩称购房款是我们的还款,邹律师通过详细的证据分析,指出被告所持借条是岳母和妻子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单方对账形成的,转账时间、金额与购房款根本无法对应,不能证明我们夫妻有共同借款的意思表示。最终,法院采纳了邹律师的意见。

最终,法院一审判决确认登记在岳母名下的江阴市天XX苑X号4XX室不动产所有权人为我和第三人,案件受理费及诉前保全费合计42200元由被告负担。这个结果对我来说意义重大,它让我保住了属于我的财产权益,也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公正和邹律师的专业能力。真的很感谢邹炳昂律师,是他帮我打赢了这场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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