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X年,在江苏省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的法庭上,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正在审理。被告北京某某公司经传票传唤未到庭,仅提交书面答辩状进行抗辩。此时,坐在原告席的江苏京时唯律师事务所刘智律师沉着应对,准备用证据说话。
该案件中,原告南京某某公司与被告北京某某公司于2019年签订《机械设备采购合同》,被告采购3台设备,总货款170多万元,后又加购配件,产生配件款10多万元。但被告仅支付部分款项,剩余起重机质保金10多万元及配件尾款7000多元拒不支付。争议焦点在于被告是否足额支付货款以及双方是否存在配件买卖合同关系。
刘智律师2021年开始执业,拥有法律和化学双背景,是法佑化成律师团队负责人,承办过大量刑事及民商事案件。接案后,刘智律师针对被告的抗辩意见,进行了细致的证据收集和整理。他结合案件事实及法律规定,向法院提交了材料入库验收单、送货单、微信聊天记录、资金申请单及被告10多万元配件款支付记录等,构建了完整的证据链。
庭审中,被告主张已足额支付设备全部货款,且否认双方存在配件买卖合同关系。而刘智律师发表核心代理意见,指出这些证据能够相互印证双方存在配件买卖事实,且被告已实际履行部分付款义务,剩余7000多元配件尾款应予支付;同时,被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质保金,已构成违约,应依约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最终,江苏省南京市XX区人民法院经公开开庭审理,全面采纳了刘智律师的核心代理意见,缺席判决确认双方买卖合同关系合法有效,被告未足额支付货款构成违约,判令被告支付拖欠货款合计10多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在另一起案件中,刘智律师在接到委托后,第一时间对案件材料进行了分类整理,建立了详细的证据清单,为后续的调查和诉讼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