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X在与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中胜诉,本以为能顺利拿到应得款项,然而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却未履行义务。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也未发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王X陷入了困境,这时,他找到了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的韩蕊律师。
韩蕊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是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团队负责人,同时还是郑州市律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她拥有沈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在从事律师工作前,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过,有着较为丰富的刑事法律工作经验。在执业至今的时间里,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
在王X的案件中,韩蕊律师深入了解情况后,发现该公司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股东申X未实缴出资且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韩蕊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协助王X申请追加申X为被执行人。
最终,法院经审查认为,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X作为唯一股东不能证明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依据相关规定,裁定追加申X为本案被执行人。韩蕊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帮助王X在执行异议案中取得了有利结果。她秉持“以法为盾,以理为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始终将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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