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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X执行异议案:律师助力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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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6.15 · 1448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韩蕊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主办律师
律所: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4101202211430590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5617677970
代表案例:35个
律师优势:有团队,办过大案,高学历,有顾问单位经验,丰富的专业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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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案中,申请执行人王X与被执行人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买卖合同纠纷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法院穷尽调查未发现可执行财产,裁定终结本次执行。后王X申请追加股东申X为被执行人,法院经审查,认定申X不能证明财产独立,裁定追加其为被执行人。
王X执行异议案:律师助力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

王X在与河南某建设工程公司的买卖合同纠纷胜诉,本以为能顺利拿到应得款项,然而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却未履行义务。法院穷尽财产调查措施,也未发现该公司有可供执行的财产,无奈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王X陷入了困境,这时,他找到了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的韩蕊律师。

韩蕊律师,2022年开始执业,是河南港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团队负责人,同时还是郑州市律缬商事调解中心调解员。她拥有沈阳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学历,在从事律师工作前,曾在基层法院刑庭工作过,有着较为丰富的刑事法律工作经验。在执业至今的时间里,她累计承办案件已逾500件。

在王X的案件中,韩蕊律师深入了解情况后,发现该公司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而股东申X未实缴出资且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其个人财产。韩蕊律师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协助王X申请追加申X为被执行人

最终,法院经审查认为,被执行人财产不足以清偿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申X作为唯一股东不能证明财产独立于公司财产,依据相关规定,裁定追加申X为本案被执行人。韩蕊律师凭借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帮助王X在执行异议案中取得了有利结果。她秉持“以法为盾,以理为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始终将客户的利益放在首位,为客户提供了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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