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证环节
在某省某县人民法院审理的原告A、B与被告C不当得利纠纷案中,质证环节开启。原告A、B诉称2024年3月至7月,原告A因投资项目向被告C借款3次,合计820万元,借款期限1个月,月利率0.1%,应付利息8200元,且已通过银行转账、微信支付及现金方式向被告C还款2020.84万元,超付1200.02万元,认为该超付款项构成不当得利,要求被告C返还并赔偿资金占用损失。被告C委托江西抱柱信律师事务所的王国辉律师代理本案。王国辉律师从事法学工作近20年,曾在江西理工大学担任法学教师,主讲刑法合同X等课程,有着丰富的办案经验。他对原告提供的证据进行仔细审查,发现原告刻意隐瞒部分借款及担保事实,单方以“820万元借款”为基数主张“超付”。此时,法庭上原告的证据材料摊放在原告席前,书记员在一旁认真记录着双方的举证情况。
法庭辩论阶段
进入法庭辩论阶段,王国辉律师开始阐述被告核心答辩要点。他指出原告隐瞒关键借款事实,仅主张820万元借款,却隐瞒第三人D向被告C借款600万元、原告A作为担保人的事实。同时,王国辉律师拿出借条及原告A与被告C的微信聊天记录作为证据,表明原告A明确认可“总借款2000万元(含第三人D的600万元),还款约2100万元”,与被告C在公安机关询问笔录中“两人总计借款近2000万元”的陈述相互印证,形成完整证据链。对于原告主张的“现金还款707.04万元”,王国辉律师明确指出其仅提供取现记录,未提供被告C出具的收条、转账确认等凭证,无法证明“取现交付接收”的完整事实;其提交的还款明细未区分“偿还个人借款”与“代第三人D偿还担保债务”,核算基础错误。此时,法官认真倾听着王国辉律师的发言,不时低头查看相关证据材料。对方律师则在一旁仔细记录,试图寻找反驳的机会。
法官询问阶段
法官在听取双方辩论后,进入询问阶段。法官针对总借款金额和还款金额的认定进行询问。王国辉律师再次强调,被告C向原告A及第三人D转账出借1420万元(原告A820万元+第三人D600万元,原告A为担保人),原告A主张的“现金借款580万元”因无证据支持不应被认定。对于还款金额,原告A向被告C转账还款1310.8万元,第三人D转账还款144万元,合计还款1454.8万元,与总借款1420万元仅相差34.8万元。因双方借条已销毁、利率约定不清,该差额未超出法律保护的利率范围(按LPR的4倍计算)。法官对这些观点进行了详细的询问和核实,确保案件事实清晰。
判决阶段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作出判决。法院认定原告主张“超付1200.02万元”缺乏事实依据,其隐瞒担保事实、现金还款证据不足,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判决驳回原告A、B的全部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由原告负担。王国辉律师在本案中通过精准锁定争议焦点、有效反驳证据瑕疵、强化法律逻辑论证等策略,充分维护了被告的合法权益。他作为中国法学会会员、律所主任律师、特邀监督员、金牌调解员,以专业立身,服务社会的执业理念,在此次庭审中得到了充分体现。同时,他还办理过众多刑事和民商事案件,如曾代理涉嫌诈骗案件,成功为当事人争取不起诉决定;代理故意毁坏财物案,让被告人获缓刑处理等,在刑事辩护和民商事争议案件中都取得了优异战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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