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被告卢XX驾驶小型汽车与骑电动自行车的冯XX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冯XX受伤、手机损坏。经交警认定,卢XX负事故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冯XX先后在两家医院住院治疗,经司法鉴定构成十级伤残。然而,保险公司垫付18000元、卢XX垫付403.6元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协商无果。冯XX面临身体痛苦和高额费用,维权陷入困境。此时,冯XX委托了福建锦岑律师事务所执业9年的福建福州吴丽玉律师。
吴丽玉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梳理案件关键事实。她曾担任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具备出色的事实梳理能力。在明确本案核心争议后,她精准核算各项损失,协助冯XX变更诉讼请求,保障诉求的合理性与完整性。同时,她指导冯XX全面收集整理证据,包括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住院病历、医疗费发票等,重点核实伤残鉴定的合法性、关联性,为庭审抗辩奠定基础。
庭审中,保险公司提出多项抗辩,包括申请重新鉴定、否认部分赔偿项目、拒绝承担鉴定费及诉讼费等。吴丽玉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逐一精准回应。她曾处理过多起交通事故案件,熟悉本地司法环境和保险公司理赔标准。在反驳重新鉴定申请时,她明确单方委托鉴定合法有效,鉴定机构具备资质、鉴定程序合规、鉴定时机恰当,成功阻止了保险公司重新鉴定的申请。
吴丽玉律师还紧扣案涉车辆投保情况,明确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的赔付顺序,主张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优先赔付,确保冯XX的损失能够足额、快速实现。同时,针对卢XX的垫付款,提出由保险公司直接返还的主张,避免诉累,高效推进案件了结。
最终,法院依法核定冯XX各项合理损失,判令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赔付221109.67元,同时明确鉴定费、诉讼费由保险公司承担。吴丽玉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解读和有力的抗辩,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她以专业素养与高效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高度认可与信赖,客户评分达满分5.0分,是企业与个人在法律事务中的可靠伙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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