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南长沙的商业法律领域,董爽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众多企业和个人信赖的法律专家。董爽律师毕业于清华大学法学院,获公司法方向法学硕士学位,执业前曾任职于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积累了深厚的司法审判实践经验。自2017年转型执业以来,她承办案件已逾500件,其中公司法和商事纠纷领域相关案件达300余件,尤其在合同纠纷案件处理上占比约60%。
在处理合同纠纷案件时,董爽律师展现出了卓越的专业能力。以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与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为例,2015年左右,双方开始业务往来,部分业务签订了《产品购销合同》,其余以电话下单确定。业务期间,铁粉厂按约定供应货物,食品公司仓库主管签收货物,食品公司支付了部分货款。2016年5月24日和11月30日双方进行了结算对账,但之后食品公司仅支付5万元,铁粉厂多次催款无果后提起诉讼。
这起案件存在多个难点。其一,双方后续业务未签订书面合同,对于货物单价的确定存在争议。其二,食品公司支付部分货款后,剩余货款的支付责任和金额认定存在分歧。
董爽律师在处理此案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X》等相关法律规定,仔细梳理双方的交易记录和往来凭证。她组织了双方签订的《产品购销合同》、货物签收单、增值税发票等证据,证明双方的交易情况。在诉讼过程中,她强调可以依照交易习惯来确认货物单价。根据双方以往交易习惯中约定的单价,酌定2017年铁粉的价格按4050元/吨计算,对于特铁粉的价格,因原告陈述按4700元/吨计算,这是原告对自己权利的处分。最终,法院支持了董爽律师的观点,判决湖南某某食品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付浏阳市XX某某铁粉厂货款XXX.75元及自2018年7月23日起至实际履行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标准的150%计算的逾期利息。
这起案件具有多方面的典型意义。首先,对于未签订书面合同的买卖合同纠纷,交易习惯可以作为确定权利义务的重要依据,提醒企业在交易过程中要注重交易习惯的保留和运用。其次,明确了在货物单价存在争议时,可根据以往交易价格进行合理酌定。最后,强调了在商业活动中,及时结算和明确货款支付责任的重要性。
在司法实践中,类似的买卖合同纠纷较为普遍。此类案件的处理结果对于规范商业交易行为、维护市场秩序具有重要意义。董爽律师通过此案提醒企业和个人,在商业活动中要注重合同签订和证据保留,遇到纠纷时及时寻求专业法律帮助,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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