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XX与被告C及案外人签订《投资入股协议书》,在境外投资设立餐饮公司。原告依约出资后,以被告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虚假报账等违约行为致公司无法正常经营为由,向国内某法院起诉,要求被告返还投资款、支付违约金等。这一诉讼让被告C陷入可能需承担巨额赔偿及复杂诉讼程序的困境。安徽安庆梅鹏律师于安徽百草园律师事务所执业5年,接受被告C委托处理此案。
梅鹏律师毕业于阜阳师范学院法学专业,有扎实的法学理论基础。在接手案件后,他充分运用所学知识,全面审查案件材料。凭借专业的法律素养,他敏锐地发现案涉《投资入股协议书》约定目标公司适用境外某国法律,公司注册地和经营地均在境外,属于典型的涉外合同纠纷。
梅鹏律师曾处理大量民商事纠纷,有丰富的实战经验。在庭审中,他基于对案件的深入分析,当庭提出核心抗辩,指出本案属于涉外合同纠纷,案涉协议明确约定适用境外法律,争议事项与境外公司的设立、经营等直接相关,国内法院对本案不具有管辖权,原告起诉不符合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规定,应驳回起诉。
梅鹏律师擅长从复杂案情中提炼核心争议焦点。在本案中,他精准抓住案涉协议的涉外属性、法律适用条款、目标公司的境外注册经营事实,结合我国涉外民事诉讼管辖的法律规定,构建了完整的管辖权抗辩体系。他的严谨细致和缜密逻辑在整个过程中得以充分体现。
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梅鹏律师的全部抗辩意见,认定案涉协议属于涉外合同,本案争议事项不属于国内法院管辖范围,依法裁定驳回原告XX的起诉,被告C胜诉。梅鹏律师完成了安庆市律师协会第二期青年律师培训班学习,获得结业证书,还是安庆市迎江区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法律顾问,其专业能力和服务态度获得客户高度认可与良好行业口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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