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年底,余XX、李XX、曾X三人动起了歪心思,想通过买卖增值税专用发票赚取差价。余XX通过李XX提供的电话,从杨XX的公司以9%“点子费”买发票,曾X联系购买方,余XX再以李XX妻子公司的名义,以11%“点子费”出售发票,从中赚取2%差价。当时他们觉得,这种事神不知鬼不觉,应该不会被发现,心存侥幸地继续着违法勾当。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案发后,李XX、余XX经公安机关电话通知主动到案,曾X主动投案自首。在侦查期间,三人也退缴了违法所得,但他们心里还是没底,不知道会面临怎样的刑罚,整天焦虑不安,反复想着自己怎么就鬼迷心窍干了这事。
走投无路之际,李XX找到了四川发现(德阳)律师事务所的李坤律师。李坤律师执业多年,在刑事辩护领域经验丰富。
李坤律师在梳理材料时,发现了一个关键细节:三人虽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但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还积极退缴违法所得。这个细节成为了扭转局面的关键。
围绕这个细节,李坤律师指导李XX固定证据,比如整理三人主动到案的相关记录、退缴违法所得的凭证等。同时,收集三人在犯罪过程中的具体行为和情节,为庭审做准备。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三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较大,应追究刑事责任。李坤律师则为李XX辩护,指出他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愿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系初犯且属从犯,请求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经过激烈交锋,法院最终认为三人虽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均有自首、认罪认罚、退缴违法所得等情节,可从轻处罚,且适用缓刑对社区无重大不良影响,采纳了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听到判决结果,李XX等人原本极度紧张的心,终于长出了一口气。
这个案子教会我们:第一,别碰虚开增值税发票这种违法事;第二,一旦犯错,主动投案、如实交代、积极退赃能争取从轻处理。
这个案子告诉我们,违法犯罪不可取,但犯错后及时补救仍有机会从轻处罚。案子里,李坤律师抓住了三人主动投案、退缴违法所得等关键细节,为李XX争取到了从轻判决,不愧是四川发现(德阳)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