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事实背景
2021年10月30日,货拉拉司机刘某在完成客户史XX的货拉拉订单任务后,来到史XX在无锡市梁溪区的租住地,采用推倒、压身方式强行用手抠摸被害人史XX阴部。刘某归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随后,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检察院以锡梁检刑诉〔2021〕76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刘XX犯强制猥亵罪,将其诉至法院。
核心争议点
1.罪名的认定:是强奸罪(未遂)还是强制猥亵罪。
2.量刑的考量:是否适用缓刑。
逐一拆解争议点
1.罪名的认定
法院查明的事实:有证人周XX的证言、被害人史XX的陈述、辨认照片笔录、指认地点笔录、照片、公安机关的现场勘验检查笔录、案件侦破经过说明、扣押笔录、扣押决定书、扣押清单、电子数据提取说明与照片等证据。这些证据显示刘某有强行用手抠摸被害人阴部的行为。
双方各自主张:公诉机关最初认为刘某涉嫌强奸罪(未遂),建议量刑1年6个月;戴新进律师通过认真阅卷、详细了解案发地点具体情况以及被告人与被害人的事前和事后聊天记录,成功论证说服检察院以“强制猥亵罪”起诉。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认为被告人刘XX以暴力方法强制猥亵他人,其行为已构成强制猥亵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刘XX犯强制猥亵罪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因为现有证据未达到强奸罪的构成要件,而更符合强制猥亵罪的特征。
2.量刑的考量
法院查明的事实:被告人刘XX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
双方各自主张: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刘XX是一时冲动激情犯罪,被害人未坚守矜持有过错,刘XX能坦白交代,属首犯初犯,社会危害性小可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公诉机关认为应依法量刑。
法院最终认定:法院认为辩护人认为被害人有过错的意见无事实依据,要求对被告人刘XX适用缓刑的意见不妥,均不予采纳。被告人刘XX如实供述罪行,依法从轻处罚;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宽处理。
整体判决结果
被告人刘XX犯强制猥亵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1年12月7日起至2022年10月28日止)。
法律建议
这个案子看下来,有几点普通人也能记住。对于受害者来说,遇到类似危险情况要尽量保持冷静,及时收集证据,比如保留现场痕迹、与嫌疑人的聊天记录等,方便后续维权。对于嫌疑人而言,一旦犯错要如实供述,争取从轻处罚。同时,大家在日常生活中要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人身权利,避免冲动行事。
结尾
本案中,原本面临强奸罪(未遂)指控且可能被判处1年6个月刑期的刘某,在戴新进律师的辩护下,最终以强制猥亵罪被判处11个月有期徒刑,大大减轻了刑罚。戴新进律师自2019年开始执业至今,累计承办案件已逾400件。正是这些丰富的实战经验,让他在本案中一眼看出了罪名认定的关键所在。他认真阅卷、详细了解案件细节,成功改变了指控罪名,为当事人争取到了更有利的判决。这就是这起案子的最终结果,也是专业价值的最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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