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邵某是被告某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在工作期间,邵某应公司要求垫付出差费、调音师费用等共计50000元。邵某按要求把相关报销手续提交给公司后,多次催促报销。公司在20XX年XX月XX日通过银行卡向邵某支付了20000元,还通过微信把转账记录发给邵某确认。可之后邵某再催,公司却以各种理由拒绝支付剩余的30000元。到邵某起诉时,这笔钱还没拿到手。
邵某的处境很糟糕,自己辛苦垫的钱,公司却耍赖不给。这笔钱对邵某来说也不是小数目,多次催款无果,他心里肯定又着急又无奈。
李斌律师接手这个案子后,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他仔细梳理案件事实,收集相关证据,明确责任主体和赔偿范围。虽然没有具体的会见次数、阅卷页数等数据,但从他的行动可以看出他的用心。
在法庭上,李斌律师的代理意见核心逻辑是,邵某为公司垫付款项是基于工作要求,且已完成报销手续,公司有义务支付剩余款项。这一逻辑切中了案件的要害,因为公司拒绝支付没有合理理由,邵某的垫付行为和报销手续是关键证据。
经过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被告公司分期向邵某支付报销款30000元,分别在20XX年X月XX日、20XX年X月XX日、20XX年X月XX日各支付10000元。案件受理费556元减半收取计2XX元由被告公司负担,并于20XX年X月XX日前支付给邵某。如果公司未按期支付任意一期款项,邵某有权就剩余全部未付款项一并申请强制执行,双方就本案再无其他争议。
对比邵某最初的处境,他原本担心这30000元报销款要不回来,现在通过调解,公司明确了还款计划,他的权益得到了保障。这个案子能有这样的结果,关键在于李斌律师对案件事实的梳理和证据的收集,让公司无法逃避支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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