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经审理,认定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XX诈骗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罪名成立,采纳了辩护人提出的从轻处罚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张XX有期徒刑十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同时责令其退赔全部赃款返还被害人。”
这份判决书背后,是浙江嘉瑞成(乐清)律师事务所的林奥特律师一场精彩的辩护之战。林奥特律师拥有6年执业经验,法学本科学历,还是律所合伙人、乐清市口才协会副秘书长,在刑事辩护等领域颇有建树。
接案时,林奥特律师深知这起诈骗案涉案金额巨大,被告人面临较重刑罚。他第一时间会见被告人张XX,全面了解其实施诈骗的具体经过、虚构事实的细节、赃款去向及归案后的悔罪表现。同时,细致查阅本案全部卷宗材料,包括拆迁补偿安置相关伪造文书、转账明细、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被告人供述、前科核实证明等相关证据。结合被告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无刑事前科等关键事实,明确辩护核心方向为“重点主张法定从轻、从宽处罚”,制定了贴合案件实际的辩护策略。
证据收集方面,虽然卷宗材料丰富,但要从中精准找出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并不容易。林奥特律师凭借扎实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从众多证据中梳理出被告人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关键情节,为辩护提供有力支撑,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关于坦白可从轻处罚的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认罪认罚可从宽处理的规定。
庭审中,争议焦点在于被告人是否应从轻处罚。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应按较重刑罚量刑。林奥特律师充分发挥刑事辩护专业优势,围绕案件核心焦点,条理清晰、重点突出地发表辩护意见。他重点阐述,被告人张XX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毫无隐瞒,系坦白,依法可从轻处罚;同时,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在指定辩护人在场的情况下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明确表示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从宽处理。此外,结合被告人的前科情况(仅因拒执被司法拘留,无刑事犯罪记录),论证其主观恶性相较于惯犯相对较轻。
最终,林奥特律师在庭审中的精准辩护扭转了局面,法院采纳了他提出的从轻处罚辩护意见,使被告人获得了相对从轻的判决,切实维护了被告人的合法诉讼权利,也彰显了他扎实的刑事辩护功底和严谨负责的执业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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