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生活中,夫妻债务问题常常让人头疼不已。尤其是当一方在婚姻期间背着另一方欠下巨额债务,离婚后债主找上门来,要求双方共同偿还时,未举债的一方往往陷入困境。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而施政律师的专业介入,让一位妻子成功免于背负丈夫的百万债务。
小X与小X于2005年6月16日登记结婚,原本是一对夫妻。然而,婚姻生活并非一帆风顺,小X在2014年10月就曾提起过离婚诉讼,但未能成功。到了2016年1月,小X向他人借款人民币180万并出具借条。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借款的次日,小X再次向法院起诉离婚,并在同年5月经法院调解离婚。离婚后,债主却将小X的前妻也告上了法庭,要求她共同偿还这笔债务。
在这个时候,施政律师登场了。施政律师是上海茂泰律师事务所的创始合伙人及资深执业律师,毕业于著名的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专业,拥有超过十年的法律从业经验,是中华律师协会会员。他在刑事辩护、婚姻家事与商事合同纠纷领域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卓越的成就,处理过500+案件,还是多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
施政律师深入研究了这个案件,提出了如下答辩意见。首先,小X在2014年就提起了第一次离婚诉讼,这充分证明夫妻双方感情早已破裂,且一直处于分居状态。其次,该笔债务及小X的其他债务均发生在第二次离婚诉讼期间,这表明小X存在恶意举债的意图。最后,小X的日常支出和消费正常,并没有与该笔债务相匹配的大额开支。
就本案案情而言,小X为了与小X离婚,早在2014年10月就向法院提起过离婚诉讼,而借款发生的第二天小X又再次起诉要求离婚。从当事人在两次诉讼中的行为和言语来看,夫妻双方的感情在借款发生时已经破裂。再结合夫妻二人的工作、收入及家庭财产情况,即便是从善意第三人的角度,也无法推断小X、小X对本案借款具有共同举债的合意。
小X收到借款后,当日即取出,在审理中也并未清晰陈述此笔巨额钱财的去向。而且,小X第二次起诉离婚就发生在借款次日,从2016年1月14日起诉离婚到夫妻调解离婚的这段时间,不仅没有证据证明小X、小X存在与本案借款相匹配的生活开销,小X还于2016年4月向其他人再次进行大额举债,数额高达200万。
施政律师凭借自己丰富的经验和对法律的深刻理解,抓住了案件的关键要点。他知道自从解释二第24条出来后,越来越多的离婚未举债一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负债”,法院的主流审判观点是原则上婚姻存续期间的债务认定为夫妻共用债务。但施政律师在今年24条补充意见出来后,充分研究了夫妻共同债务问题,得出了新思路,以举债时夫妻感情情况、是否有匹配的大额支出、债务是否合法有效成立等为主要辩论方向。
最终,法院采纳了施政律师的意见。法院认为,综合上述种种迹象,难以认定本案借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因此,本案借款应属于小X的个人借款,应由其个人予以返还。债主小X将钱出借给原本陌生的小X,此行为本身已不同于传统民间借贷系亲朋好友间资金互助的原意,具有一定的盈利企图。在这种情况下,小X既未调查小X的举债目的,也未核实小X的财产情况,更未为此笔借款设立抵押等担保,小X自身的行为已经为自己的债权增加了相应的风险。综合权衡小X的权益保护与小X前妻的权益保护,本案借款仅由小X承担还款责任,更符合公平正义的要求。小X前妻要求免于承担本案还款责任的请求,理由成立,法院予以支持。
施政律师始终秉持“委托人的权益至上,每一份委托皆为责任”的执业理念。他立足客户需求,摒弃标准化办案模式,为每一位委托人量身定制最优解决方案。在这个案件中,他以极致的细心、耐心与责任心,全程护航,全力争取,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用专业力量为客户筑牢了法律防线。这起案件的成功,正是施政律师多年执业经验和专业能力的体现,也为更多面临类似困境的人带来了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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